香港修訂《逃犯條例》風波以及因此引發的警民衝突,近來受到國際社會廣泛關注,但筆者發現,其中一些所謂的「關注」不免有些偏頗。英國外相侯俊偉日前就聲稱,要敦促香港特區政府「就暴力場面進行獨立調查」,又宣布英國將不會向香港出口群眾管理裝備(crowd control equipment),「直至英國滿意在人權方面的關注」。筆者對此甚為不解,依侯俊偉的口脗,似是有意將衝突歸咎於「警方使用武力」。對此筆者必須指出,這樣的判斷絕對有違事實,而實情根本就是部分示威者率先暴力施襲,甚至「有組織、有預謀」,而警方才以武力回應施暴者。筆者不知英國外相此番舉措,內裡究竟是有什麼誤會,還是對事件缺乏全面了解呢?抑或,是出於政治考慮?
據媒體報道,侯俊偉日前在英國下議院透露,自己已向特首林鄭月娥表達「對修例事件的關注」;又稱「香港享有的基本自由,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因素,任何與之違背的事不應發生」、「英國政府有道德責任為港人發聲」;他聲稱,「英國政府將暫停批准出口群眾管理裝備予香港警方,直至香港人權和基本自由情况的關注獲得全面回應(thoroughly addressed)」;而英方會根據「獨立調查」的結果,「評估香港警方日後向英國政府就群眾管理裝備提出的出口許可申請」云云。筆者認為,按侯俊偉此番言論的邏輯,潛台詞似是認為警方在處置示威過程中「不當使用裝備」,甚至有違「人權和基本自由」,所以英國政府要「加以管控」。
警方行動皆有例可依
筆者必須指出,如果侯俊偉全面了解一下幾次警民衝突的始末以及種種證據,就會發現根本是有少部分激進暴力示威者,一早「有策劃、有預謀」地製造暴力衝擊,甚至根本意在襲擊、傷害警察。無論示威者之前包圍立法會、圍政總,還是後來圍警總,大家有目共睹的是,警隊在處理過程中始終以「防」為主。然而,面對少數激進分子以鐵枝、磚塊甚至縱火率先發起的衝擊,警方在此情況下,才必須以適當手段加以制止,否則後果可能不堪設想。事實上,香港警隊對於使用多少警力、動用何種裝備,一向以來都有例可依,亦訓練有素;香港警隊的文明專業程度,更加受到國際社會認可。筆者認為,若是侯俊偉一味只站在與盲反派政客「高度相似」的立場、以他們的「視角」,絕對看不到事件的全貌和真相。
請勿干預香港事務
至於侯俊偉提出「獨立調查暴力場面」的要求,就更加有問題。筆者要強調的是,多年來香港社會對警隊都有行之有效、不偏不倚的監察制度,退一步來講,對於任何涉嫌違反法律的行為,還有香港的法庭進行把關,之前的「七警案」以及「朱經緯案」已是例證。筆者認為,侯俊偉身為英國外相,理應尊重香港的執法機構以至司法機關,實在不宜再發表這類有干預香港事務之嫌的言論。當然,聯想到侯俊偉正競逐當地保守黨黨魁,他此番所為,是否出於政治考慮,相信他自己心知肚明。
原圖:環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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