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因「佔中」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最終被判囚兩個月,噚日佢刑滿出獄,就即時為反《逃犯條例》修訂「發聲」, 話林鄭月娥無資格再做香港特首,仲話「好遺憾」錯過咗反修例遊行同2次「佔領」夏慤道行動,大嘆無得同香港人「並肩作戰」喎;廣男就覺得,黃之鋒啱啱先服完刑、坐完監出嚟,就好似無汲取過教訓咁,又想去參與佔領,唔通佢而家變成「慣犯」,唔發動、唔參與「違法達義」就「周自唔自在」?
聲言重返抗爭行列
黃之鋒噚日喺荔枝角收押所外,對傳媒講發表「政見」,聲稱雖然喺獄中對外界嘅事仲係唔多了解,只係透過零星嘅新聞見到,話反修例人群出現喺夏慤道,覺得好「振奮人心」,希望行動會比反國教運動「贏得更徹底」,又批評特首林鄭月娥無回應到港人訴求,仲話林鄭月娥「死蛾撐飯蓋」,要求佢落台等等;話鋒一轉,黃之鋒又同傳媒預告,會盡快重返抗爭嘅行列,當務之急係要「反送中惡法」,將會同其他「眾志」成員傾吓下一步有咩行動。一句講晒,就係要借反修例議題,繼續「搞政治」、同政府「搞對抗」。
黃之鋒惡性不改
黃之鋒犯咗刑事藐視法庭罪,之前又有一單衝擊政總案,依家先至啱啱出獄,就磨拳擦掌要再抗爭,仲話自己錯過「佔領」行動,唔通佢又想搞「違法達義」果套? 老實講,一個人「正常人」、非慣犯俾人定完罪兼坐完監,正常都會話以後會小心、以後唔會「行差踏錯」啦;但黃之鋒就「反其道而行」,一時話錯過佔領,一時就話要盡快重返抗爭行列。言下之意,即係如果有涉嫌違法或者盲反派好鍾意講嘅「違法達義」行動,黃之鋒就即刻會仆去參加?睇嚟盲反派啲政客嘅抗爭甚至「違法達義」思潮,已經滲到入「骨」,好似唔抗爭「唔舒服」咁款。
對於黃之鋒一見傳媒就「大發牢騷」,到底係抽水定真心想「抗命」,大家自己判斷喇,但廣男要指出一點,就係「違法達義」嘅真正開始,其實係由2014年9月26日晚上,黃之鋒叫學生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揭開序幕,呢件事亦引發兩日後「啟動」長達79日嘅違法「佔中」行動;依家始作俑者黃之鋒話要出嚟「抗爭」,大家真係要「聽其言,觀其行」,睇吓佢會唔會又喺度興波作浪!
原圖: 大公報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