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涉暴力何須怕
不涉暴力何須怕

上星期三,示威者同警方發生嚴重暴力衝突,事後警方一度用「暴動」二字形容衝擊、襲警事件,有示威者質疑佢哋只係和平示威,點解會被定義為「暴動」或者「暴徒」;警務處處長盧偉聰噚日就見記者解說,表示自己無為整個和平示威活動定性為「暴動」,但係有人喺立法會示威區用磚頭、鐵枝、鐵馬等衝擊警方,果啲人先涉嫌干犯《暴動罪》,明言無參與暴動行為、無行使暴力者唔駛擔心。囍雨覺得,事情可以有兩種解讀,第一就係如果無用暴力、無衝擊,其實唔駛擔心;第二就係,係咪有干犯《暴動罪》,係應該由法庭去審、去判、去定性,而唔係話示威者「當日逗留喺條街或者喺金鐘」都犯罪。

 

湯家驊:沒有「定性」 只有法庭「定罪」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提及到「暴動」定義,指出三個人或以上參與「非法集結」,並作出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而令公眾恐慌,直言香港無所謂嘅「定性」,只有法庭「定罪」,表示絕大多數人無做出衝擊警方防線行為、無破壞社會安寧同造成公眾恐慌,就唔可能被定性為干犯《暴動罪》;相信盧偉聰之前所講嘅「暴動」,係聚焦喺衝擊防線嘅人。囍雨覺得湯家驊呢番說話表明,第一就係有冇犯罪、尤其係有冇干犯《暴動罪》,係由法庭審理同判案;第二就係盧偉聰呢番說話,係講緊有衝擊甚至有襲警嘅人。

 

對於盧偉聰見記者一番說話,社會上仲係有好多質疑同解讀,例如五個人因為涉及「暴動」被捕,但五個人如何「暴動」、法律上係有份「集結」都可能干犯《暴動罪》等等。囍雨有一個觀察,就係喺6.12衝突當日,尤其係喺立法會外嘅衝擊事件,其實大家都睇得好清楚,前面有一班人係不斷衝擊警方防線以至襲警,而後面甚至對面馬路就有更大批示威者企喺度圍觀,盧偉聰所講嘅,應該係講緊喺前面衝擊果一小撮人;如果有人企到好遠都話「擔心」自己畀人拉、畀人告,警隊一哥番說話都唔可以令佢釋懷,咁大家亦都唔好忘記,最終係咪干犯《暴動罪》,係要由法庭審過兼判定係先真正算數嘅!

 

不涉暴力 不用害怕

 

雖然有個別人士將事情「複雜化」,但囍雨覺得條線可能好簡單,如果有人係前線衝擊、掟嘢甚至襲警,咁呢個人比人拉、比人告都無得好講;至於其他從頭到尾都和平示威嘅人士,既然無用過暴力、無衝擊過,又有咩需要驚呢? 

 

原圖: 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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