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修訂《逃犯條例》,盲反派政客、激進派人士紛紛鼓吹支持者上街,網上流傳着教人如何「襲警」的《抗爭手冊》,結果「劇本」化為現實,昨日街頭上出現一幕又一幕暴力衝擊、襲警場面,單單是昨日,就有超過70人因騷亂而受傷。筆者認為,示威者要表達政治訴求,但警察同樣有必要履行維持治安的職責,衝突持續下去,一定有更多人受傷;故此,如果最佳的解決方法,就是由立即「停打」開始,雙方代表不應「埋身廝殺」,應該「埋枱傾」,但不「停打」,又何來「埋枱傾」?
第一塊磚換來第一槍
昨日衝突之起源,源於有激進派人士要求政府在下午三時前宣布撤回條例,結果由下午三時多開始,示威者就開始衝擊警方防線、襲警,期間磚頭、鐵枝甚至鐵馬等物件橫飛,由示威者掟第一塊磚,警察就回第一槍布袋彈,接著有催淚煙,與示威者互相對打,有警察受傷倒下,而當警方回擊之際,在衝擊前線的示威者亦受傷。可以預計得到,衝突再發展下去,只會一次比一次激烈,一定是更多警察受傷,更多示威者受傷及被捕。
筆者在此必須要強調,昨日在衝擊前線的,幾乎都是相貌非常年輕的青年,估計當中有不少人是大學生,甚至只是中學生;政客「搭台」、號召集會總是容易,但他們留下學生去衝、受傷、被捕,這不但對事情完全沒有幫助,更可能令青年、學生因而斷送前程。這樣「打」下去,真是可以「死人」,現在不應再叫學生走上暴力衝突的前線,而是要「鳴金收兵」、停止埋身廝殺,與政府、其他立法會議員「埋枱傾」,謀求解決爭議的方法。
是時候「埋枱傾」
所謂「埋枱傾」,筆者認為有兩條路可走,第一當然是讓條例修訂在立法會作正式討論,如果盲反派議員認為條例修訂有大問題,可在會議廳提出質疑,提出修訂、反對,這是最公平、公開的做法;另一條路,則是盲反派議員先表明不會再鼓動群眾上街(包括最不可取的罷課行為),約見政府高層官員展開會談。無論是走以上那條路,或者「兩條腿走路」,大前提是不再煽動群眾抗爭,以免落得警察受傷、青年受傷或被捕的「雙輸」局面。
值得一提的是,當各界都譴責示威者甚至暴徒時,筆者要指出昨日絕大部分參與的示威者都是和平、沒有動粗,我們要反對、譴責的是帶頭衝擊、襲警的人;但說到最可恨的人,還是躲在示威者背後推波助瀾、「叫人衝,自己鬆」的無恥政客。筆者要問這些政客一句,當午夜夢迴,再想起因受自己鼓動而上街且被捕的年輕人,你們心中,可有愧疚?!如果真心為香港,應該「停打」,方能重新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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