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補法律漏洞令香港變「地獄」?
修補法律漏洞令香港變「地獄」?

盲反派反對修訂《逃犯條例》嘅招數可謂日日新鮮,不過佢哋「貫徹始終」嘅伎倆就係兩個字:「靠嚇」。廣男見到,盲反派喉舌、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喺接受美國CNN專訪時聲稱,修例如同令香港「打開地獄之門」、甚至話「30年前發生喺天安門廣場嘅事情,今後可能隨時於香港發生」。廣男真係唔明,修訂《逃犯條例》關「六四」咩事呢?何況,一條正正為咗打擊嚴重犯罪、追截逃犯嘅法例,點解又會令香港變「地獄之門」呢?黎智英係想香港做「逃犯天堂」?

 

根據媒體報道,黎智英喺專訪裡面講到,一旦通過修例,「等於宣告香港嘅自由、法治來到終結」、「內地隨時可捏造罪名,誣陷傳媒人,令其關進內地監獄」;又形容修例「令香港淪為地獄,法治一旦受損,香港金融中心嘅地位亦會隨即崩壞,因公眾對制度失去信心」云云。廣男就真係唔明,黎智英有何理據得出咁嘅結論,但相信大家都已經逐漸明白到,修例係為咗堵塞法律漏洞、而且正正係令法治更加健全嘅表現,何來「法治來到終結」呢?相反,如果好似黎智英以至盲反派政客咁,明知有漏洞仲要反對去堵塞,咁先至係對香港法治最大嘅傷害。

 

引渡好隨便、好容易?


至於黎智英提到「內地隨時可捏造罪名,誣陷傳媒人」嘅講法,廣男覺得明顯就係想營造「修例後可以隨便拉人」、「修例打壓新聞自由」之類嘅恐懼,但呢啲講法根本屬於無中生有、完全與事實不符。事實上,當港府最新提出「只處理由中央機構提出嘅引渡請求」時,至少已經傳遞咗兩個明確信息:一係修例要針對嘅,係真正嚴重、甚至需要國家層面介入嘅重大案件;二係任何其他機構、部門,都無權提出引渡申請。更重要嘅係,任何移交申請都有香港法庭把關,而傳媒人工作無可能成為移交理由(雙重犯罪保障),黎智英所謂「捏造罪名」,根本就無可能。


日復一日 製造恐懼


廣男真係懷疑,黎智英又好、盲反派政客又好,佢哋反對修例根本唔係出於對法律條文或者操作程序嘅關注,而係想靠日復一日嘅製造恐懼去不斷煽動「仇共反中」情緒,從而「谷」人上街、搞對抗、反政府,咁先至可以達到佢哋反中亂港嘅目的。廣男想提醒大家,修訂《逃犯條例》唔會令香港「變地獄」,相反任由呢班居心叵測嘅政客咁搞落去,就肯定對香港非常不利!


原圖:圈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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