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今日報道,指《逃犯條例》第24條列明,中央可以涉及「國防、外交利益」重大影響為由,向特首發出移交逃犯與否的指令。不過,該報訪問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John Reading)時,卻獲回覆《逃犯條例》第24條的確容許中央在涉及國防、外交事宜時可干預(intervene),但據其了解,中央政府過往從未以此干預移交程序,又直言認為修例後,仍是由法庭決定是否移交。
圖片來源:pacificchambers.com
《明報》今日報道,指《逃犯條例》第24條列明,中央可以涉及「國防、外交利益」重大影響為由,向特首發出移交逃犯與否的指令。不過,該報訪問曾任副刑事檢控專員的資深大律師李定國(John Reading)時,卻獲回覆《逃犯條例》第24條的確容許中央在涉及國防、外交事宜時可干預(intervene),但據其了解,中央政府過往從未以此干預移交程序,又直言認為修例後,仍是由法庭決定是否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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