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自我催眠」?
黃之鋒「自我催眠」?

呃人嘅最高境界,從來都係呃到人之餘,連自己都呃埋,好似盲反派班政客咁,佢哋近年犯法畀人拉、畀人告果時,極度鍾意話自己係「政治犯」,講到其他人以為佢哋真係被逼害咁款;因為刑事藐視法庭被判入獄嘅「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近日就寫咗篇文講自己嘅「獄中生活」,言談間不斷強調「政治犯」三個字,但廣男就覺得好古怪,黃之鋒犯法,自己喺法庭度認罪兼道歉,咁佢邊可能係「政治犯」呀?佢係咪喺度「自我催眠」緊?

 

當正自己係「政治犯」?

 

今日《生果報》登咗黃之鋒一篇題為〈獄中書簡:傾談中的理解 雀躍中的糾結〉嘅文章,黃之鋒除咗講自己喺監獄嘅「點滴」之外,廣男覺得佢篇文最「吸睛」嘅地方,就在於佢喺行文之間,不斷強調「政治犯」三個字,一時話自己會寫信關心其他在囚「政治犯」,一時又話比起「佔中」四子同暴動案嘅「政治犯」,自己實在係「九牛一毛」,一句到尾,就係想講自己以至其他盲反派囚犯係「政治犯」囉!

 

廣男又係果句,如果有人無犯法而因為政見而被逼害、被告甚至被判監,咁果個人話自己係「政治犯」,廣男唔會反對,但黃之鋒等人絕對唔係咩「政治犯」!以黃之鋒為例,佢因為犯咗刑事藐視法庭被判監,佢自己喺庭上面認罪之餘仲有向法庭道歉,如果黃之鋒呢個「政治犯」自己認罪,仲要向法庭道埋歉,似乎就太有趣喇!至於其他盲反派囚犯包括「佔中」案同旺暴案嘅罪犯,佢哋明顯犯咗刑事罪行,根本同「政治犯」沾唔上邊。

 

犯完法仲話受迫害

 

老實講,黃之鋒之所以不斷重複「政治犯」呢幾個字,無非都係想誤導公眾,令到人覺得佢以至其他盲反派囚犯都係被逼害嘅,但大家不如又用另一角度諗下,如果盲反派政客可以因為打住「政治旗幟」違法而無事,咁以後社會仲需要法律咩?廣男就覺得,政客違法、破壞社會故然可恨,佢哋犯完法仲想話人逼害佢哋,更加可恨!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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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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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為孟晚舟在加拿大機場轉機時,美國連證據也未有準備,引渡亦未啟動之下,在沒有律師陪同之下,被加拿大政府非法套取孟女士口供及個人資料...香港班法官、法律專業人員,高舉人權、法治、民主的政棍,有沒有出聲,聲援同胞?泛民狗賊們去美國國會,有沒有向美國抗議?我祇可以用狗賊來形容這班假借法律與公義之名的騙子。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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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告的全部佔中廢青與搞手,以干犯刑事罪行被定罪。聆訊更是公開、公平亦公正,亦經過上訴的程序。這班社會垃圾重胡說八道自己是政治犯,就是說法庭幫助以政治來處理案件。這不是藐視法庭嗎?香港有一班法官反對完善特區的法律出來嘈囂巴閉,卻對黃之鋒等人公開藐視審訊他們的法官,為何不出聲?這些法官是否也認為判佔中九子及藐視法庭的法官是政治打手?香港司法界與及所謂法律學者不是有政治考量,帶頭摧毀香港的法治嗎?引渡逃反全世界都在做,為何在香港不可行?是無能抑或唔想依法處理引渡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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