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未為參與「佔中」找數
黃之鋒未為參與「佔中」找數

因為違法佔領期間喺旺角阻撓執達主任清場,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嘅黃之鋒,經上訴後法庭改判黃之鋒監禁兩個月,須即時入獄。對於法庭依法懲治黃之鋒等人,囍雨當然表示歡迎,但係黃之鋒喺2014年9月尾叫人衝擊政總,引發兩日後嘅違法「佔中」,之後又積極參與「佔中」,甚至因為「佔中」上埋國際雜誌封面,其實佢係咪仲有其他罪行「未找數」,真係值得深究。


黃之鋒仲「有數未找」?


噚日法院上訴庭就黃之鋒刑事藐視法庭作出嘅判決,以及之前黃之鋒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一案,都係黃之鋒犯咗法而要承擔法律後果,而且黃之鋒擺明唔理會法庭命令,無可能唔依法懲罰佢;囍雨覺得,黃之鋒可能仲「有數未找」,因為佢喺「佔中」期間作為「雙學」代表人物之一,或者觸犯咗「非法集結」、「公眾妨擾」等罪行。


囍雨喺呢度同大家回回帶,喺2014年9月尾,黃之鋒等「雙學」代表喺金鐘發起罷課行動,當時被問到有冇咩「進一步」行動,帶住一班學生嘅「雙學」代表都係話自己係搞罷課啫,點知去到9月26日晚上,黃之鋒等人突然叫一班學生衝入政總,佢之後被捕、被告「參與非法集會」並且罪成,最後被判罰社會服務令,而因為呢件事,戴耀廷亦喺9月28日晚上宣布啟動「佔中」。


但係,黃之鋒嘅罪行係咪得「咁少」呢?黃之鋒曾經喺一個電台節目講過,話佢自己無被告(唔係「佔中九犯」之一),係因為「佔中」開始果時,佢仲喺警署被扣留當中;囍雨就喺度諗,係咪「佔中」開始果下黃之鋒唔喺現場,就代表黃之鋒無份參與「佔中」,唔駛「找數」?答案未必係囉,黃之鋒當時作為「雙學」代表之一,不時喺所謂「大台」發言,因為「佔中」上埋國際雜誌封面,又因為爭取普選而喺佔領區絕食,甚至絕食後都要番到佔領區,如果他咁積極參與「佔中」而「無罪」,大家認為合唔合理?


有更多人要「找數」


事實上,除咗黃之鋒以及「佔中」九犯外,盲反派當時仲有好多政客有份參與「佔中」,他們至今仲未被控告,係證據不足,定係有其他原因,囍雨唔知道;但可以肯定嘅係,相當數量嘅盲反派政客唔駛為「佔中」找數,好容易向社會釋出錯誤訊息,等人以為「違法達義」嘅人當中,大部分都「安然無恙」、唔駛「找數」。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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