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佔中案被判刑8個月嘅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日前又學戴耀廷咁喺獄中玩寫信,聲稱唔同意法官對公民抗命嘅詮釋,所以要考慮就定罪和刑期上訴。啊,即係唔想找數啦!明白嘅。黃浩銘又講到,自己「寧願天真幼稚,追求公義,都不願唯利是圖,埋沒良知」,好似好偉大咁款。囍雨真心好奇,呢班佔中罪犯入獄之後,個個都變嗮寫信佬,不過信中內容就「千篇一律」,都係為自己塗脂抹粉、鳴冤叫屈;又鬧法官又要上訴。講到尾,都係千方百計想走數。囍雨想講,呢班佔中犯,冇一個肯為自己嘅違法行為承擔責任,咁又係咪「公義」呢?只能說明,佢哋到依家都真係毫無悔意。
講「還債」 又要上訴?
黃浩銘喺佢封「獄中信」講到,「縱使佔中對香港交通造成影響,都不會改變案中被告公民抗命的本質」,因此「會積極考慮連刑期一併上訴,但不會申請保釋」;又批評法官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陳健民二人量刑起點過重,「未免令人有『祭旗』的觀感」、佢哋「已在牢獄『還債』」云云。呢番講法,又係同戴耀廷嘅論調高度配合。事實上,當社會上唔少聲音都認為,佔中九犯係毫無悔意下已經被輕判之時,呢班人都仲要攻訐法官、搞上訴,大家好應該睇清楚,佢哋其實根本從來都無承認過自己嘅罪責,無諗過要找數。
屢犯不改 如何公義?
至於黃浩銘講自己「追求公義」就更加離譜。相信大家都記得,黃浩銘個「底」一早花嗮,已經因東北案和佔旺案兩度被判入獄。對於一個屢屢犯事仍不知悔改、仲要用歪理美化自己違法行為嘅人,囍雨質疑,佢所追求嘅,又係一種點樣嘅「公義」。
不過,呢個佔中九罪犯中唯一無被法官評為「品格良好」嘅黃浩銘,似乎就對自己嘅「人格」好有自信,仲話「當法官宣讀我的『犯罪』紀錄,我的品格就由公眾評斷,但歸根究柢,我只需向自己和上帝負責」。上帝會否要你負責,囍雨真係唔知,不過違法佔中呢條罪,香港大眾就肯定要你負責!
原圖: 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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