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話過自己一旦因佔中被捕就「唔反抗、唔抗辯」嘅發起人戴耀廷,因煽惑罪被判入獄之後,又開始「心有不甘」,一邊搞上訴、一邊繼續為自己同一班佔犯嘅違法行為狡辯。近日戴耀廷就寫咗一封《來自香港監獄的信函》,自比馬丁路德金之餘,連法官嘅判刑都要攻訐一番,批評「法官對甚麼公民抗命行動才是合乎比例」嘅看法「實在是有點離地」。囍雨真係唔知係好嬲定好笑,一個講過要以承擔罪責嚟完成「違法達義」嘅罪犯,坐咗監之後又強詞奪理、鬧法官判得唔啱,一次又一次推翻自己講過嘅「承諾」,如此反口覆舌、大話連篇,何 「義」之有?!而且,大家唔好忘記,戴耀廷呢班人,到依家都係毫無悔意!
講番戴耀廷封《信函》,佢提出法官「評估佔領運動阻塞交通時的計算方法不合實際」,簡單來講,戴耀廷認為,當「佔領行動」霸佔咗道路之後,受影響嘅市民其實仲有好多途徑可以去到自己嘅目的地。囍雨理解,戴耀廷嘅論調等於係想講:「我佔咗你條路,你點解唔坐地鐵啊?咁都入我數,實在唔啱喇」。講真,囍雨真係唔想去爭拗呢啲咁無聊嘅問題,但係如果戴耀廷想用咁嘅歪理將違法佔領「合法化」,就未免太過侮辱大眾、尤其係無數曾經受佔領所影響嘅市民。而且,囍雨認為,呢番論點正正係呢班佔犯毫無悔意嘅又一例證!
一次又一次推翻「昨天的我」
事實上,大家不妨回顧下戴耀廷呢班人一路以嚟所講過嘅嘢:當最初佢哋宣揚所謂「愛與和平」嘅時候,大家都睇到,所謂嘅佔領行動,從來只有充斥暴力;佢哋話要「公民抗命」、「違法達義」,結果一拖就係四年幾,完全無認過罪;到其後,呢班人被控以「煽惑罪」,上到法庭又抗辯又求情,甚至仲教法官輕判服務令;到今時今日,終於被定罪、判刑,又批評法官理據唔啱、判得唔好,要上訴,甚至伸手向市民攞捐款幫自己嘅官司埋單。呢班罪犯,一次又一次推翻自己講過嘅嘢,四年幾以嚟,無一件兌現過!大家認為,呢種罪犯仲有誠信可言嗎?
用歪理粉飾反社會行為
囍雨相信,戴耀廷嘅呢封《信函》,最明顯嘅用意係想寫畀佢哋嘅支持者睇,甚至有意繼續煽惑一啲秉持「半信半疑」態度嘅市民,同時為自己博取同情;依家所做嘅一連串動作,都係想為自己嘅違法行為塗脂抹粉,營造「79日佔領與我無關、暴力事件與我無關」嘅輿論氛圍,從而為上訴鋪路。囍雨想提醒,當見到戴耀廷之流一再用各種歪理去「正義化」自己嘅反社會行為時,大家真係要小心睇清楚喇,因為佢哋唔單止無悔意,仲可能隨時密謀煽惑新嘅佔領、甚至「殺傷力」更大嘅運動,大家實在唔好再被佢哋嘅謊言所誤導!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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