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九被告罪成,法庭嘅判決可以話係還咗社會一個公道,因為喺「違法佔領」期間實在有太多無辜市民受到影響,如果畀九被告脫罪,咁就係不公不義;但向來「輸打贏要」、但聲稱過會承擔罪責嘅盲反派人士,似乎連依法辦事嘅法庭同政府都唔放過,係咁「發炮」,一時話政府「可恥」,一時又話政府「報復」云云。囍雨實在好奇,一班人明知而違法,政府依法辦事,關報復咩事?佢哋言下之意,係咪要政府見到有人犯法而「不作為」先叫啱呢?
攻訐政府 破壞法治
要數盲反派嘅謬論,實在太多太多,不能盡錄,囍雨只能夠揀其中一部分作回應。例如佔領九被告罪成,二十幾個盲反派議員就發表聯署聲明,話當權者應「引以為恥」,批評政府以過時嘅控罪提控,係用司法手段作「政治報復」;身為資深大律師嘅梁家傑,更進一步話政府用刑責較重嘅普通法檢控,係「寸土必爭,攞到最盡」,長遠會製造白色恐怖及寒蟬效應。綜觀盲反派嘅論述,就係政府「錯晒」囉!
對於盲反派一番言論,囍雨首先要問一句,佔領九被告確實係犯咗事,而且佢哋事先已經知道甚至揚言呢場係違法行動,咁當佢哋將違法行動付諸實行,而之後被告、被定罪,政府以至檢控部門都係依法辦事,關報復咩事呢?即係想政府因為政客有特定政見,就唔告佢哋,等佢哋畀其他人「更平等」?至於梁家傑嘅說法,除咗係侮辱政府,更加係侮辱緊法庭,因為法庭早已表明相關罪行適用喺香港,冇違憲而且喺普通法存在,大家要反問梁家傑一句,檢控部門告咩罪,駛唔駛先徵詢盲反派意見?用另一角度睇,違法佔領搞到成個社會運作嚴重受阻兩個幾月,政府點解要告條輕好多嘅罪,為盲反派度身訂造「輕鬆控罪」呢?
輸打贏要的政客
今次案件其實好簡單,就係有人犯法繼而被告然後罪成,如果盲反派班人唔想「找數」,最簡單嘅方法就係唔好犯法;佢哋打晒開口牌話自己會犯法,甚至去埋警署自首,搞一大輪大龍鳳,最後畀人告果時原來可以話控罪太重所以「唔認數」,係咪即係當法庭係自助餐廳,要食咩飲咩可以「隨便揀」呢?如果涉案被告坦然「找數」,唔好諸多藉口,或者仲值得人尊重番佢哋有少少風骨,但而家呢種「輸打贏要」嘅做法,其實好肉酸囉!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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