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掟三文治」一案,律政司喺經過詳細研究後,終於決定上訴至特區終院。吳文遠尋日就喺facebook發文,話律政司咁做係「不惜一切」對佢「窮追猛打」喎。查實呢,吳文遠咁講嘢真係好無稽囉!Fact check「掟三文治」案,就連判佢上訴得直嘅法官亦認為佢有犯罪行為,吳文遠唔好以為自己真係無辜先得架。乜佢而家冇掟三文治咩?既然唔係,對佢呢種有做過違法行為嘅人窮追猛打,其實正正係律政司應該做嘅事,唔係點維護香港法治呀?
吳文遠話,律政司為咗一份三文治,「浪費公帑窮追猛打近三年」,而律政司決定上訴,係為咗「權貴面子」不惜浪費公帑云云。囍雨想提醒一句,大家唔好忘記,之前判佢上訴得直嗰位法官亦講得清楚:本案其實有充足證據,證明吳文遠普通襲擊梁振英;法官仲明確表示,如果控方係選擇將梁振英列為受襲者,而非果位署理總督察,吳文遠應該會被定罪。
先唔好講大家同唔同意呢位法官嘅說法,有一點大家必須講清楚,就係咁多位審過「掟三文治案」嘅法官,亦唔認同吳文遠「無辜」!冇錯呀,律政司的確係不惜一切對犯罪行為窮追猛打,係為咗法治公義可以彰顯,同「政治」兩個字無關,反而係證明律政司負上應有嘅責任,守護香港法治!
追究襲擊行為都係政治檢控?
吳文遠喺佢嘅po文臨尾,仲要加個「政治檢控」嘅tag;呢種咪典型嘅轉移視線囉!政治檢控?幾時有政治檢控呀?你自己庭上都認有「掟過三文治」啦,無論受襲對象係邊個都好,呢種疑似襲擊行為都係事實,法律上亦肯定有爭議,既然係咁,檢控你就唔可以叫做政治檢控啦!成日將政治檢控掛喺嘴邊,總係幻想將自己係「英雄」。囍雨想講,其實你係咪諗多咗呢?咁樣為自己「貼金」嘅語言偽術,市民仲會信咩?
吳文遠仲提到,希望「律政司能花多點時間」「檢控梁振英周浩鼎鄭若驊」,囍雨喺度就無興趣猜測佢所指係啲咩案件,不過,如果吳文遠係想講UGL事件、僭建事件之類,其實,無論係廉政公署、審貪會定係律政司外聘法律意見,都已經依據事實,證明上述事件都不成立。囍雨都想奉勸吳文遠一句:不如你都花多啲時間,好好反省下,諗下如何為自己嘅襲擊行為負上法律責任啦!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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