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如何修訂 盲反派都會反對《逃犯條例》
【鐵筆錚錚】如何修訂 盲反派都會反對《逃犯條例》

因應商界及社會人士對《逃犯條例》修訂的憂慮,特區政府決定將九類經濟相關罪行,商界人士普遍歡迎政府有關決定,但之前稱怕香港人因「經濟罪行」而被移交到內地的盲反派似乎仍要「一反到底」,稱政府只是「整色整水」,內地仍可以其他罪行要求引渡云云。筆者認為,與盲反派說道理,無異於「對牛彈琴」,因為在他們而言,任何有關內地的事情,他們都只會徹底反對,發生在台灣的謀殺案、公義的問題,都不在他們考慮之列。


盲反派要維持「不公義」


特區政府為釋除社會人士的憂慮而刪去九條經濟相關罪行,可謂是從善如流,但盲反派仍然要「找理由」繼續反對,例如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就稱日後被引渡回內地,內地可以將疑犯行為包裝為「車死人」等罪行;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索性稱內地「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指羅織罪名是「輕而易舉」。簡而言之,就是連嚴重罪犯也不讓特區政府作引渡。


筆者認為,套用盲反派的邏輯,就是無論特區政府如何修例,盲反派都會反對,就算疑犯在內地、台灣涉嫌殺人放火、姦淫擄掠,對盲反派而言也只會是「羅織罪名」,例如「怎知道你說某君在內地開車撞死人孰真孰假」;但如果特區政府不修例,不但今次發生在台灣的謀殺案不能處理,日後發生在內地、台灣的嚴重罪行,特區政府也是束手無策,盲反派素來稱自己著重公義,如今要維持不公義的,不是正正就是他們嗎?


法庭「已死」?


根據李柱銘的說法,香港法庭在移交一事上扮演的角色只是「根據政府所提供的表面證據作裁決」,在實際運作上亦根本難以把關;若然是一般盲反派說出這些言論,大家或許還會認為是「一般見識」,但李柱銘作為受《普通法》教育、本港年資極深的資深大律師,竟然也質疑法庭?大家著實要問一句,如果連法庭都不相信,李柱銘當初為何要讀法律、為何要當上大律師?如果法庭做事是如此「粗疏」,李柱銘是否連法庭的獨立和公正都想貶損?盲反派最令人討厭的地方,就是當法治、法律有利於自己的時候,就「加以利用」;但是當法治、法律不利於自己或不符合自己的政治利益時,法治就可以「隨手掉棄」,實在諷刺。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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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

  • Andy Ho
    Andy Ho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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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綠帽縮叔-塗緊身目的是要包庇潛逃台灣旺角暴亂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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