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顛倒是非的「聯署聲明」
【秉文觀新】顛倒是非的「聯署聲明」

梁天琦案宣判後,「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日前發表一篇由11國國會議員聯署的所謂《聲明》,為梁天琦「呼冤」,稱判刑太重,是港府利用「過時的公安條例濫捕、重判抗爭者(protester),企圖消滅政治異見聲音」、「梁天琦是典型的受害者(victim)」云云,並以此為由聲言要求港府改革《公安條例》。筆者不是法律界人士,在此無意探討量刑輕重的問題,不過,單憑《聲明》把梁天琦形容為「受害者」,筆者就不得不說,以一個普通人的常識就能判斷,所謂的《聲明》幾可肯定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


襲警、暴動也是「輕微罪行」?


所謂的聯署聲明提到旺角暴亂,表示梁天琦當晚「可能犯了輕微罪行」(may have been guilty of a minor offence)。筆者倒想請這11位議員不妨「倒帶」回看一下當晚的情景。梁天琦煽動人群暴力衝擊警方防線,梁天琦本人在暴動中更涉及襲警,這是他自己也承認的罪行,香港市民亦能在電視上「目睹」有關暴行,暴動令數十名警察受傷,甚至有嚴重受傷者將永遠帶有傷患,法庭的判決是讓梁天琦得到應有懲罰,到底是誰「受害」?!這聲明說到梁天琦「受害」,那教被暴徒瘋狂襲擊的警察情何以堪呢?

 

鼓吹分裂國家也能當議員?


另一方面,《聲明》又提到梁天琦被DQ一事,認為梁天琦的觀點「並無犯法」,被DQ是「公然違反參與政治的基本人權」。眾所周知,梁天琦之前所屬的「本土民主前線」是死硬「港獨」派,梁天琦本人也多番參與港獨活動、宣揚「港獨」理念,試問這樣一個死硬「港獨」派,真心擁護《基本法》、效忠特區?我們因《基本法》賦權存在的議會,又要接受擺明要板倒《基本法》、破壞香港的政客參選?

 

這份所謂「聯署聲明」由「香港觀察」公布,「香港觀察」到底是何方神聖?這個對外聲稱為「英國人權組織」的組織,其主席正是2017年10月被拒入境香港的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傑斯,而與他關係千絲萬縷的,包括前港督彭定康、多次公開會見港獨份子的英國自由民主黨前黨魁阿什當男爵等。說穿了,就是一個打着「人權和自由」的旗號,行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之實的政客組織。在國際社會奉行互不干預內政的今天,這樣一個組織卻聲言要「針對香港的人權、自由情況進行調查」,到底意欲何為,相信心清眼亮的市民自然心中有數。


圖片來源: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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