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最大用處 阻止他人侮辱國歌!
《國歌法》最大用處 阻止他人侮辱國歌!

早幾日立法會有個《國歌法》嘅公聽會,一眾盲反派又出動齊齊抹黑《國歌法》,其中社民連梁國雄(下稱長毛)發言時就強調市民表達自由不容剝奪,仲質疑政府想人「愛國」,仲攞埋喺日本示威「燒嘢」被補嘅郭紹傑同嚴敏華嚟講,佢「老友」曾健成就話無建制派為郭、嚴二人發聲。廣男覺得長毛對《國歌法》嘅理解未夠精準,因為《國歌法》的確未必能夠令人「愛國」,就如盲反派唱幾多次都唔會愛國一樣,不過佢至少可以令到人尤其係盲反派政客唔好肆意侮辱國歌,借機做騷!


要防止人侮辱國歌


廣男就覺得,《國歌法》立法,當然未必能夠「促使」人愛國啦,好似有啲政客親英美而「仇中」,就算要求佢哋日日唱國歌,佢哋都唔會愛國;不過,《國歌法》立法至少有一個實質用處,就係防止人「有意」地侮辱、貶損國家同埋國家象徵,例如「香港眾志」一班年輕嘅「自決派」政客之前喺年宵擺明借侮辱、貶損國家嚟「賺錢」,《國歌法》立咗法理論上就可以對呢啲行為加以制約。長毛作為盲反派嘅資深政客,應該明白《國歌法》同《國旗法》、《區旗法》,立法原意相近,至少可以唔畀你班人隨便侮辱國家象徵!


至於曾健成話無人大代表或者建制派為郭紹傑同嚴敏華發聲,廣男就覺得更加可笑,郭紹傑同嚴敏華喺其他國家涉嫌違法,而且聲稱係「示威」而被捕,點解盲反派內部都唔團結一致幫郭紹傑呢?郭紹傑話晒都曾經喺違法佔領期間挺身保護《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而家郭紹傑等「落在日本手上」,盲反派素來覺得「示威」、「表達」意見係大晒嘅,點解唔去佔領、包圍下日本領事館,而要建制派出聲?係咪盲反派對住特區政府就兇狠,對住作為美國盟友嘅日本就「扮鵪鶉」先?


《國歌法》立法 盲反派無騷做


老實講,《國歌法》立法,對一般市民可以話係完全無影響,因為係咪構成侮辱或者貶損國歌,就算單Case去到法庭,法庭都要衡量下果個人係咪有意侮辱國歌,證明唔到有意圖咁做,好難入罪;至於盲反派,就梗係比較「擔心」啦,因為無論任何場合,佢哋都以唔同方式喺度做政治騷,《國歌法》未立法,佢哋例如「香港眾志」盡玩,但立咗法就唔到佢哋亂嚟,變相少個方式做「政治騷」。廣男又係果句,如果某啲人無心侮辱自己國家嘅象徵,又怕咩《國歌法》立法呢?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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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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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區唔立法沒有問題呀,人大完全有權把國歌法及基本法23條相關的全國性法律,列入基本法附件3,罰得更重。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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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國歌法是幫助那政棍廢青學習什麼叫尊重。
      • jthk
        jthk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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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逆賊可以去那些支持他們作社會不容許違法行為的國家,先問人家,有沒有悔辱國旗的自由才去,免得跳出一個火坑,又跳入另一個火坑。在別人國家悔辱國旗、膚色不同的,也隨時招惹殺身之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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