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違法都是人權?
【鐵筆錚錚】違法都是人權?

 

繼英國國會發表報告論及香港人權,稱高度自治、人權等受壓後,美國國務院亦發表了所謂2018年度人權報告,內文聲稱香港政府檢控社運人士「增加參與政治示威的風險」。筆者綜觀「報告」有關香港在「集會及結社自由」的部分,所謂檢控甚或「政治檢控」,原來都是盲反派政客涉嫌違法然後被捕、被告;筆者要問一句,美國所指的自由或人權,是包括「違法」的自由和權利?

 

英、美報告 如出一轍

 

無論是英國或美國有關人權的報告,基本上都是由本港盲反派「視角」出發的偏見,例如在今次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在提到「集社及結社自由」時,除了提到「雙學三人」被判囚案、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及游蕙禎在立法會衝擊案以至佔領九疑犯案,都是美國國務院臚列出來的例子,但大家要問一句,原來在民主大國美國的尺度,政客可以暴力衝擊甚至煽動他人上街違法的?以這些事例作為佐證,指責港府甚至中央,「老屈」成分頗高!

 

事實上,「報告」其他提到有關香港的內容,不少也是不盡不實,甚有扭曲是非之嫌。例如在「港獨」問題上,「香港民族黨」被政府禁止運作,亦成為與「表達自由」、「結社自由」有關的問題,筆者倒想問一句,如果有人在美國宣揚恐怖思想、招兵買馬甚至揚言要在美國掀起武裝革命,這些人在美國還可以像陳浩天在香港一樣「來去自如」,甚至在國際場合播「獨」嗎?很明顯,「香港民族黨」以至陳浩天的言論已超越言論自由的界線,根本就與人權、自由無關。

 

醉翁之意 不在香港?

 

美國國務院的人權報告處處針對香港,而香港盲反派又大力配合,一時稱擔心香港被當作內地一般城市看待,一時又稱擔憂美國取消《香港關係法》,當中有甚麼目的?筆者認為,美國突然如此用力「對待」香港,其本意並非完全針對香港政府,而是正與美國在貿易戰「打下、停下」的中央政府,香港盲反派不但未有站在自己國家一邊,反而處處配合甚至提供「子彈」予美國,這些人是為了香港好?筆者相信心清眼亮的市民,心中一定有答案。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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