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戴耀廷侮辱香港法治
【秉文觀新】戴耀廷侮辱香港法治

在修訂《逃犯條例》諮詢期截止之日,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廷又在報章撰文,將原本源於一宗兇殺案而提出的法例修訂,硬生形容為「中共蠶食香港法治」的洪水猛獸。看來,戴教授似乎並不在乎兇徒尚未繩之以法,亦不關心受害者家屬是何感受,更毫不理會香港有可能成為「逃犯天堂」。更離譜的是,戴耀廷身為「法律學者」,自己尚未為違法佔領一事承擔罪責,就出言侮蔑本港的法治以及法庭,令人不齒!


連法庭都要攻訐


戴耀廷在文中,將《逃犯條例》修訂演繹成「以台灣兇殺案為藉口」,背後目的是要將「引渡安排適用的法域擴展至大陸」,繼而港人即使不身處內地,也可能因為「發表一篇文章、一些言論」觸犯了中國法律,而被抓到內地獲刑。可是,這些所謂「指控」只是戴耀廷的臆想和推測。尤其甚者,戴耀廷為恫嚇港人不惜貶低香港法治制度以及法庭,稱本港法治為「威權法治」,法院會被「迫埋牆」,為「威權體制」背書云云。換言之,戴耀廷意有所指的,是香港法治制度、法庭以至法官都是「信不過」。

 

 如果是一般政客借機攻訐本港的法治制度、法庭以至法官,大家或可認為這些政客只是一般見識;但這些攻訐說話出自戴耀廷之口,問題就更大!戴耀廷作為港大法律學者,還是專門研究憲法的學者,竟然為了一己政治利益,連香港建立多年的法治制度都要攻訐,大家要問戴耀廷一句,他已經不相信本港的法庭以及法官嗎?又或者,他是否連行《普通法》的法治制度都不再相信!


還未承擔罪責的政棍


每當戴耀廷提起法治,筆者就會想起戴耀廷當年煽動違法達義、非法「佔中」,明明說好了要自首、承擔罪責以完成「公民抗命」最後一步,他到今日依然未有承擔罪責,更想「走數」、不認罪。諸如戴耀廷這些說過不算數的政棍、「學者」,他還有資格就本港法治評頭品足嗎?筆者認為,戴耀廷近年屢屢出言損害本港法治,表面上是「反政府、反中央」,實質他也是為自己籌謀,因為他日他一旦罪成,也可以用類似調子,告訴公眾他是被「不公義」的法律、「不公義」的法庭所入罪,為自己鋪排一條「正義之士」的後路。所以諸如戴耀廷的政客在攻訐法治、稱香港法治受損之時,意圖破壞香港法治者,不是政府,更不是中央,而是戴耀廷等盲反派政客。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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