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公布《財政預算案》,當中打算用200億元購買60個私人物業興建社福設施的建議引起爭議,有意見擔心政府「買貴貨」、推高市價,甚至有盲反派政客稱官員利用計劃作「利益輸送」;誠然,勞福局局長羅致光昨日到電台節目談及有關建議,直言如果價錢超出合理範圍,政府就不會購買。筆者認為,在社福設施出現短缺,甚至連租用物業都出現困難的情況下,政府入市購買一定數量的物業提供社福設施,不失為一個紓緩問題的折衷方法。
政府不會「買貴」物業
對於政府打算用200億元購入私人物業提供社福設施,有意見怕政府會「買貴貨」,浪費了公帑,但誠如羅致光所言,如果物業價錢超出合理範圍,政府就不會買,不會因為要買就「一定要買到為止」,而且過程會有專家小組幫忙,肯定物業的價錢屬於合理範圍。換句話說,在專家的協助下,政府購買物業的大前提,是價錢合理,政府寧可不買物業,亦不會「買貴貨」,令自己「蝕底」。
筆者認為,如果單由社福機構在市面上租用單位,最理想的情況當然找到價錢合適而且可以長期租用的單位,但部份社福機構所面臨的問題是,在市面上有時不容易找到價錢、面積以至位置都合適、可負擔的物業,即使找到了,又不知道數年後租約期滿,機構會否面臨被大幅加租和迫遷的問題,倘若最終要搬走,除了涉及重新找物業的問題,裝修費也是一大問題。如今政府願意斥資購入數十物業提供社福設施,不能解決所有社福設施短缺的問題,但最少行出了積極一步。
最後也是土地問題
社福機構難以尋找合適地點提供社福設施,歸根究柢,與土地供應有密切關係,如果政府有足夠新土地興建公營房屋,新土地同樣能夠增加休憩以及社福等設施;在增加土地、興建社福設施的規劃需時的情況下,直接購買物業是最快紓緩問題的方法。今次政府要斥資購買物業作社福用途的建議間接佐證,香港要增加土地供應,紓緩不同方面的「土地荒」實在不能再拖,社會應該凝聚共識,支持政府使用不同方法增加土地供應。
圖片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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