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果報》副社長陳沛敏,近日在自己報章撰文,回信因參與「旺角暴動」而被判監的盧建民,行文間表達出無盡思念,又鼓勵對方千萬別做被圈養的「家豬」,而要繼續做不被馴化、不甘羈絆、自由自主、勇猛剛強、勇於突破規限、敢於開創新潮的「野豬」。 陳副社長誇張地美化「野豬」,對「野豬」對人類社會的破壞隻字不提,這跟《生果報》一面倒支持暴動,對暴動犯們的暴行置若罔聞,明顯是如出一轍;身為新聞工作者,對事件的態度竟是如斯片面和斷章取義,想法之偏頗和偏激,令人咋舌。
盧建民干犯嚴重罪行
盧建民何許人也,偏偏獲得《生果報》陳副社長垂憐?要知道盧建民所犯罪行,看法庭的判詞可說是最準確,亦最沒有爭議。盧建民因參與2016年農曆新年的「旺角暴動」而被判監七年,根據法院判詞,法官認為「旺角暴動」一案涉及嚴重暴力行為,盧建民是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因而不能獲得任何認罪的刑期扣減。法官又強調,盧建民的個人背景於這樣嚴重的控罪而言,並不能作為減刑因素。
至於盧建民本人的代表律師,在為其求請時亦承認,盧建民在案發時的作為,是因其對警察累積的偏見及憤怒所致,但他現時已明白警察亦是普通市民,只是盡忠職守;代表律師又稱,盧建民當日確有投擲雜物、泥沙、及水樽,但就沒有縱火或投擲磚塊。
美化暴動 英雄化暴徒
盧建民的背景,看完判詞可謂清楚不過。沒有錯,他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暴力犯和暴動犯,參與暴動、使用暴力的理由,全因出於對警察的「仇恨」。當我們要評價此人的時候,絕對沒可能像陳副社長一樣,對其所作所為不置一詞,卻又以「野豬」的種種「美德」去形容盧建民,這不是混淆視聽和轉移視線又是甚麼?「野豬」只有「美德」,對人類世界不會造成影響?若真如此,那就請她和她本人有份管理的《生果報》日日大字標題稱頌「野豬」,看看受盡「野豬」影響的黎民百姓是否認同其看法?
或許,陳副社長真的十分同情盧建民的背景和參與暴動的動機,是出於政治立場也好、是因為兔死狐悲也罷,但就總不能對盧建民所犯罪行視若無睹;盧建民值得同情,暴動期間受傷警察是否值得同情?沒有配戴防暴裝備,但就被無數暴徒,包括另一暴動犯梁天琦襲擊的交通警又是否值得同情?帶著偏見、仇恨和既定立場「做新聞」,《生果報》之墮落,實在可見一斑。
圖片來源: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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