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係自由大晒?
又係自由大晒?

上年立法會審議緊高鐵「一地兩檢」方案嘅時候,民主黨議員林卓廷同尹兆堅就因為涉嫌阻礙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被捕,其中尹兆堅仲被加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律政司向立法會申請特別許可,要求立法會畀六名立法會人員提供證據,但工黨張超雄竟然提出動議要求否決,佢聲稱動議係為咗維護立法會嘅尊嚴同議員喺議會上嘅表達自由等等。廣男想問下張超雄,係咪議員有表達「自由」,就可以擾亂議會秩序,甚至涉嫌襲擊其他人呢?盲反派呢套有自由「大晒」嘅歪理,廣男覺得真係夠喇!


議員必受特權法保護?


張超雄聲稱,佢動議係為咗維護立法會尊嚴同議員喺議會嘅表達自由,原則上反對行政當局通過司法介入立法會工作,仲認為議員喺會議廳內行使權利發言,係受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特別保障」咁話;工聯會議員何啟明就直斥張超雄提動議係赤裸裸嘅包庇,強調有關林、尹嘅案件最終必由法庭決定,如果唔畀職員作供,司法獨立就蕩然無存,亦有其他議員直指盲反派徇私同包庇林、尹,質疑有「特權法」是否大晒。


自由不等於可以為所欲為


廣男就覺得,特權法到底保護嘅係立法會議員喺立法會言論免責,定係連立法會議員喺立法會擾亂秩序都「保護」埋,真係要等法庭判過先知;但張超雄一番說話,原則上就極度有問題喇!當佢話要維護其他議員嘅表達自由嘅時候,大家就要問下張超雄,擾亂秩序,算唔算係自由嘅一種呢?唔配合立法會主席命令,又算唔算係自由嘅一種呢?又或者,如果有人涉嫌襲擊,係咪都係當係自由嘅一種先?


講到底,呢個又係盲反派高舉「自由大晒」嘅又一例證,廣男估唔到嘅只係,平時呢番說話多數出自較激進或較年輕嘅盲反派議員,今次連年資較長、較溫和嘅張超雄都玩呢套,咁以後成個盲反派,仲有邊個會講道理,唔會下下話「我哋有自由做乜都得」呢?張超雄今次提動議被否決,所以唔係咩大件事,但盲反派入面嘅溫和派都越嚟越偏向激進派,先係最令人憂慮。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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