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一視同仁取締暴力團 務必禁止「學生動源」運作
【鐵筆錚錚】一視同仁取締暴力團 務必禁止「學生動源」運作

「港獨」組織香港民族黨早前已遭保安局局長藉《社團條例》定性為非法社團,按法例規定再不可運作;當日政府決定取締民族黨的理由非常清晰,就是認為若容許民族黨繼續運作,勢必會影響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秩序、他人權利及自由。換而言之,任何組織或其幹事的言行觸碰,甚至踰越上述底線,政府亦有權取締;據報,另一「港獨」組織「學生動源」骨幹成員近日接受訪問,言論可謂非常過火,聲稱要「用自己雙手去對抗香港警察」,使用暴力手段之心昭然若揭。「學生動源」視法律如無物,試問還有不取締的理由嗎?

 

鍾翰林言論極之過份

 

到底惡名昭彰的「學生動源」今次又再甚麼「搞作」呢?該組織的骨幹成員鍾翰林近日接受反華網媒《諸夏之聲》訪問時表,覺得「學生動源」仍然不夠「勇武」,希望成立一個新組織,希望「用自己雙手去對抗香港警察」。在訪問中,鍾翰林更毫不掩飾自己對暴力和流血手段的崇敬和仰慕,稱不時憶起發動「旺角暴動」的「港獨」組織「本土民主前線」,稱自己「想像『本民前』他們做過的東西」、「想像梁天琦(暴動犯)他這樣子」,更用「旺角暴動」做例子,暗示若然成立新的「港獨」組織,屈時就隨時會發動如「旺角暴亂」般的暴力活動。

 

鍾翰林的言論有多瘋狂,暫且按下不表,在此先讓我們再次了解「學生動源」到底是一個甚麼組織。根據「學生動源」臚列於社交平台的「五大綱領」,第一條清楚寫到「建立擁有獨立主權的香港共和國」,開宗明義表明要分裂國土、搞「港獨」;第四條更過份,稱「支持一切有效抗爭並參與其中,包括勇武抗爭」,即為達成「港獨」目標,就算是要訴諸暴力和流血亦在所不惜;第五條「向香港中學生宣揚香港獨立理念,加強香港新生代反殖意識,為香港獨派填補於學界缺失的一環」,這一條的意思清楚不過,就是要煽動中學生、年輕人搞「港獨」。

 

「學生動源」早有實際行動

 

或許有人會反駁,指「學生動源」只是「講吓啫」,沒有實質行動,應該沒有違反《社團條例》吧?抱持這種想法者,明顯不知道「學生動源」過去做過些甚麼,其實早在2016年,「學生動源」成員已開始在不同中學門外派發宣傳「港獨」的單張,更唆使中學生加入;而在同年接受訪問時,骨幹成員鍾翰林更公開聲稱「港獨」並不是一個討論題目,而是一個「要推動」的理念,更重申自己認同使用「暴力」及「流血」手段達到「港獨」目的。

 

香港《社團條例》第8條列明,如社團事務主任合理地相信禁止任何社團或分支機構的運作或繼續運作,是維護國家安全或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保護他人的權利和自由所需要者;社團事務主任可建議保安局局長作出命令,禁止該社團或該分支機構運作或繼續運作。香港民族黨當日正正是被保安局局長根據此條例而列為非法社團,從此不得繼續運作;如今,「學生動源」的言論明顯較香港民族黨當日更過份,筆者懇請社團事務主任留意「學生動源」及其成員的言行,搜集足夠證據判斷其是否已違反相關法例。

 

「港獨」是香港社會潛伏著的惡性腫瘤,特區政府有責任取締「港獨」組織,以免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秩序,以及無辜市民的權利和自由受到不必要及無理的威脅。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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