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廉署早前已經就「UGL事件」還了梁振英清白,有關個案更獲極具權威性的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同意結案,結果甚具公信力。事實上,不管是港大民意調查,還是元旦遊行的結果亦已證明,民意並不認為政府有「放生」梁振英、破壞法治的地方,盲反派政客卻因為一己政治私利,硬要繼續「炒作」事件、人格謀殺梁振英,藉以撈取更多政治本錢。近日,盲反派打算舉辦「集氣大會」,聲稱要追究律政司,其中社民連梁國雄(人稱長毛)更表示「如果你哋(市民)唔行出來,我哋幫唔到你」;「幫」?幫甚麼?由此至終都無證據證明梁振英有任何問題,沒證據在手,市民何須你們去「幫」?說穿了,這會否變成另一場「昆水」天仙局?
無罪都要上法庭?
根據梁國雄的說法,他是「在席人士」(一群盲反派中)唯一被檢控過「公職人員行為不檢」嘅人,又指他們不是要求律政司定梁振英罪,只是要求進行調查,最後讓法庭判決,更稱「如果你哋唔行出來,我哋幫唔到你」。筆者真的要問一句,如果一個清白或者根本沒有證據有人犯罪,為何要把該人告到上法庭呢?
梁國雄短短幾句說話,筆者發現至少有三個謬誤。第一,律政司本身就沒有定罪的權力,審理、判案是法庭的職權,梁國雄說「不是要求律政司定梁振英罪」,有意思嗎?其次,他說要求調查,廉署在過去四年不是在全力、「翻遍石頭」地調查嗎?如今盲反派政客不滿意,就要重新調查?更重要的是,如果一個人清清白白,為何要把他告上法庭?在筆者看來,如今是梁國雄等盲反派以輿論代替法治,先假定梁振英有罪吧!否則就不會有諸如「放生」、「政治決定」等有不當前設的說話。
市民不集會、遊行 政客籌不到款?
對於梁國雄說市民不走出來,他們「幫唔到你」之說,有心水清的網民就質疑,市民站出來是集會好、遊行也好,到底是「誰幫誰」?因為在不少遊行、集會,盲反派都會借機籌款,否則甚麼「天下為公」、「守護公義基金」等,就不會有數以百萬元計的捐款。社民連、梁國雄作為長期在街頭籌款的政黨、政客,大家見他呼籲市民上街,都應該問一句,「你們是否不夠錢用,又要籌款呢?」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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