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郭紹傑事件反映反對派的雙重標準
【鐵筆錚錚】郭紹傑事件反映反對派的雙重標準

香港保釣行動委員會成員郭紹傑、嚴敏華「突然愛國」,上月跑到日本靖國神社外放火燒「神主牌」,結果被捕,如今面臨審訊,一旦罪成更有可能要入獄。保釣行動委員會曾健成指出,該事情上升到「政治」層面,並希望政府能夠派人協助,但向來對於「政治」十分敏感的反對派,今次竟然「一反常態」,沒有大鑼大鼓為郭紹傑等「喊冤」。以往反對派在國內、本港示威甚至焚燒道具等被捕,都不會反思己過,反而是聲嘶力竭的大叫「政治檢控」,怎麼事情發生在日本,就反而合理了?難怪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亦質疑,「為什麼這事發生在外國,這些人就接受了?」


反對派不敢炒作事件?


梁振英日前在個人社交網站發表意見,指「如果郭紹傑、嚴敏華在中國內地因為示威抗議而有同樣遭遇,香港的反對派、傳媒和「關心香港」的外國人會怎樣反應?為什麼這事發生在外國,這些人就接受了?」,筆者絕對認同梁振英的質疑,亦可以想像到,假若事件是發生在國內或者香港(反對派素來喜歡在政府總部、中聯辦門外「燒東西」),反對派必定聲嘶力竭的大叫「這一定是政治檢控」,甚至上街發起遊行,以「受害者」的身份亮相,務求吸引注意,用輿論判定燒東西的自己友「無罪」,只是政府「無理」云云。


如今場景換了在日本,反對派就完全「投降」了,郭、嚴二人因未能交出高達70萬港元的保釋金而滯留獄中,儘管郭紹傑曾為保護「壹傳媒」老闆黎智英而不顧傷勢擒賊,但「出事」後仍得不到反對派的大力協助;兩人盼望「同路人」施救,似乎已是緣木求魚。


香港真的寬容得多


筆者認為,無論是日本好、香港也好,原則只有一個,就是有人涉嫌違法,執法人員就有責任執法,反對派在香港「耀武揚威」,如今場景換了就「默不作聲」,太失威風了吧!誠如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所言「其他民主國家並不一定更尊重或保障示威權利」,筆者不知道郭紹傑等人,會否體會到香港的寬容度高很多呢?郭紹傑為反對派著名的滋事份子,反建制旗鮮明,如今人在外地出事,就希望港府甚至國家營救,這是「有事鐘無艷 無事夏迎春」的最佳體現嗎?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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