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文章】只有立場 沒有憑據的「評論」
【精選文章】只有立場 沒有憑據的「評論」

喺呢個世界,有時你同人講道理、理據,有啲人永遠都係用詭辯方式同你講嘢,迴避批評之餘,甚至捉字蝨話你先有問題;好似喺《生果報》寫專欄嘅馮睎乾咁,之前廣男寫文話佢霸道,寫UGL事件連「HARD FACTS」都搞錯,佢就寫文回應話自己果啲表明係「主觀意見」,大玩轉移視線。其實馮睎乾所謂嘅「主觀意見」,就係有預設立場,誤導人覺得梁振英有罪;佢講到律政司決定「顯然係政治決定」、「放生梁振英」,廣男又係果一句,證據呢?


轉移視線的「評論員」?


馮睎乾面對廣男嘅批評,就話自己寫「不起訴梁振英,顯然是政治決定」,「顯然」定義係「容易看出或感覺到」,話自己講嘅只係主觀意見云云;但廣男一樣查詞典,「顯然」亦解作「非常明顯」。如果你問廣男呢啲「普通人」,「顯然」則被理解為「明顯就係」,馮睎乾畀人話佢搞錯事實,就喺度玩「語言偽術」、轉移視線?唔係咁冇品呀?!


綜觀馮睎乾嘅評論,無論係佢搞錯事實或者憑「感覺」抹黑人都好,基本上佢所講嘅都係有前設立場,就係想講梁振英有罪,所以佢先會用上「不起訴梁振英,顯然是政治決定」、「放生梁振英」等字眼;但廣男想指出,係咪憑「主觀意見」、「感覺」,就講乜都得呢?馮睎乾喺一個媒體發表詆譭他人嘅言論,係咪要文責自負先?佢作為「評論員」冇社會責任,唔駛擺事實、講道理,可以講乜都得?廣男就覺得,佢有言論自由評論任何事情,但評論應該基於事實、證據。


沒有犯罪 何來「放生」?


多得馮睎乾回應廣男嘅文章,廣男又睇到佢喺篇〈幫梁振英說話的下場〉入面,有一句「現在很多香港市民,不單沒因為律政司放生梁振英而相信他無辜,反而覺得律政司為了包庇梁先生而破壞法治」;廣男又要請教下馮睎乾,唔檢控梁振英嘅決定,經過廉署四年嘅調查、律政司檢視證據之外,亦有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作最後審視,最後先作出唔檢控梁振英、還梁振英一個清白嘅決定,點解馮睎乾又唔提下呢啲事實呢?當佢質疑律政司嘅時候,係咪連「審貪會」都質疑埋呢?



更重要嘅係,當馮睎乾用上「放生」呢個詞語嘅時候,「放生」二字有咩意思呢?「放生」又係主觀意見,唔係咩客觀事實嗎?(「放生」二字同見於馮睎乾〈必須還梁振英一個公道〉一文)如果一個人有犯罪而律政司唔告,大家可以理解為放生;但如果冇證據或者冇足夠證據顯示一個人有犯罪,咁叫做還人清白,定係叫「放生」呢?講真,馮睎乾嘅文章咁「博大精深」,廣男真係唔太「肯定」佢幾時係「指控」人,轉個頭又話自己係講下「主觀意見」(苦笑)。


玩「有罪假定」


最後一個問題,馮睎乾話梁振英嘅稅務問題,早有立法會議員質疑過,仲話「若梁先生能在法庭上洗脫嫌疑,有何不好?」,呢個講法極度可笑,大家可以反問馮睎乾,如果一個人沒犯罪或者無證據顯示佢有犯罪,做乜要告佢,等佢上法庭「證清白」呢?冇罪都要「上一上法庭」呀?而家香港由「無罪假定」變咗玩「有罪假定」、告咗先講?說穿咗,咪即係由果人嘅主觀意願或觀感去決定告唔告果些人,咁樣仲算係法治咩?直情係「人治」喇!咁樣講邊個先至係破壞破法治呢?


老實講,梁振英畀盲反派班人屈咗四年有多,而家廉署、律政司以至「審貪會」都已經還咗佢一個清白,諸如馮睎乾仲要喺度含沙射影、用「語言偽術」話梁振英實在令人不齒,馮睎乾呢啲表現,就係「講道理、愛和諧的深藍絲」?馮睎玩咬文嚼字、轉移視線,根本就冇回應過廣男嘅質疑,更加冇就自己講嘅嘢提出任何實據!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網站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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