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黃浩銘明知故犯 還想有個「清白」?
【諸行無常】黃浩銘明知故犯 還想有個「清白」?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在2014年違法佔領期間,因違反法院禁制令逗留在旺角彌敦道佔領區,被控刑事藐視法庭及判囚4個半月而進行,他日前提出「終極上訴」,但終審法院駁回。黃浩銘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和資深大律師潘熙所代表,李柱銘表示黃浩銘僅僅是「逗留」在佔領區,因此控方不能判定他意圖干擾禁制令執行,但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認為黃浩銘多次出現在佔領區,而且更在知道禁制令的內容之下,依舊阻撓禁制令執行,故駁回黃浩銘的定罪上訴。筆者認為,黃浩銘根本就是在「做Show」、欺騙世人,盲反派當初就說好了「公民抗命」、「違法達義」,如今事過境遷,一個又一個想卸去罪責,這既是對法治的侮辱,也是對受違法佔領所影響的廣大市民之「二次傷害」!

 

擺明有心違法 別裝「無心之失」

 

據傳媒報道,李柱銘稱黃浩銘只是「逗留」在佔領區,並沒有意圖去阻止警方執行禁制令,卻依然被定罪。但事實上,不少影片都清楚顯示,黃浩銘不但連續幾天都出現旺角佔領區,與其用「逗留」去形容,或許說是「長駐」更適合;尤其可笑的,是李柱銘表示黃浩銘因未有聽到執達主任發出「最後警告」,故此執達主任未發出「最後警告」前,現場人士之前的行為即使構成刑事藐視法庭,也不應成立。對於這種「詭辯式」的抗辯理由,法官直指這種論據相當「糟糕」。

 

以上證據顯示,黃浩銘不可能不知道留下來會違反禁制令,但他依然留下,明顯想阻礙執達吏執行職務,甚或借機為自己宣傳;如今阻礙執達吏清場失敗,黃浩銘又吃了官司,連監都已經坐完了,擺明犯罪的黃浩銘還想法庭還他一個清白?即違法了,坐監了,但心有不甘,嘗試用歪理讓法庭判他們無罪?難道公民抗命的精神就是死不認罪、上訴到底?

 

黃浩銘有資深大狀支援 其他政治「爛頭卒」呢?

 

筆者認為,黃浩銘等盲反派頭子之所以「有理無理」都上訴或提出司法程序,除了他們慣性不服法庭判決,經常有意無意指自己被「政治打壓」、「政治檢控」外,一群向來支持盲反派的資深大律師,根本就是他們的最大助力;但筆者在想,黃浩銘有兩位資深大律師為他打官司,但其他普通市民,尤其是被政客煽動出來參與違法佔領甚至旺角暴動的人,他們有得到「那麼好」的法律支援嗎?還是為盲反派「衝鋒陷陣」後「啞子吃黃蓮」,默默承受罪責。看到黃浩銘的星級律師團隊,再看看如同「孤兒仔」的其他抗爭被告、入獄人士,不禁令人唏噓。

 

圖片來源:文匯報

11
嬲爆
2
唔係呀哇
1
超無奈
其他觀點

評論

  • Andy Ho
    Andy Ho
    5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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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佔中是有片為證又何需狡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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