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廉署、律政司已經就UGL案還咗梁振英一個清白,但盲反派班仲係要繼續老屈,當中尤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最為過份,除咗玩「有罪假定」,講到律政司唔檢控梁振英就好似代表「梁振英有罪」之外,更不惜連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嘅地位同功能都貶低。廣男今日睇新聞,又見到佢繼續大發謬論,一時話引述「消息」話廉署內部都質疑律政司決定,一時又話「據了解」審查貪污舉報諮詢委員會都詢問做咩唔向外尋求獨立法律意見。「消息」、「據了解」?咁林卓廷講呢啲嘢,有冇實質憑據?乜而家炒作到無嘢好講,林卓廷呢個人格卑劣、毫無政治道德嘅政棍要淪落到用「消息」去人格謀殺人咁可悲呀?難怪民主黨新界東支部咁多人因為唔妥佢而退黨啦!
消息?林卓廷講乜都得啦!
廣男覺得大家首先要明白一個概念,就係如果用「消息」指控他人而冇證據都可以當真嘅話,咁以後大家做嘢就唔駛講咩真憑實據!廣男舉一個例子,一個假設嘅例子,民主黨林子健之前疑「自編自導自演」釘書釘事件,稱自己畀內地人擄走,仲同民主黨一班大哥包括林卓廷出嚟開記者會將矛頭直指內地部門;廣男如果話有「消息」指呢件事嘅幕後主腦其實係林卓廷,咁樣代唔代表林卓廷係策劃「誤導警方案」嘅主腦呢?唔可以咁講嘛,要對人作出咁嚴重指控,一定要拎出實據,而唔係用所謂「消息」,即係話雖然林卓廷全程傍實林子健,但除非有實質證據講到林卓廷有參與其中,否則廣男或者其他人就算幾唔鍾意林卓廷、幾鄙視佢冇人格都好,都唔可以老屈佢架嘛!
故此,將以上例子套用番林卓廷以「消息」質疑律政司一事上面,林卓廷講嘅嘢,一樣係完全唔可靠,因為佢一句話有「消息」、「據了解」,基本上佢「講乜」都得啦!成件事最令人不齒嘅地方,係林卓廷要炒作UGL事件,已經唔係第一次咁做,之前又係引「消息」去話前廉署高層李寶蘭離職同「UGL事件」有關,講來講去都係拎唔出證據。講到底,林卓廷屈到無嘢好屈,就引用來歷不明嘅所謂「消息」去抹黑政敵,如果無恥呢個概念可以分為十級,林卓廷一定係「十級無恥」。
戳破盲反派的「語言偽術」
對於UGL事件,一份各方知悉、董事局同意嘅協議,根本無可能違法;同理,一份梁振英做特首前(果時仲被視為一定選唔到特首)所簽、講明唔可以有利益衝突嘅離職協議,亦都冇利益衝突。當盲反派不斷攻訐梁振英以至律政司,大家只要問一個問題就會知佢哋講真定講假,就係「你班政客講咁多嘢,但證據呢?」冇嘅,唔該你班人就收聲啦!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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