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律政司發表聲明,講到明唔會因為「UGL事件」檢控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即係話成件事Close File,梁振英係清清白白嘅。近期狂以「UGL事件」抽水嘅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尹兆堅雖然明知廉署已經還咗梁振英清白,但呢兩個向公眾籌晒錢嘅政棍,依然未收手,仲連同其他盲反派開記者會話要搞「守護廉潔法治遊行」喎,囍雨睇完呢個「記者會」,仲係講到梁振英好似「有罪」咁,一班聲稱要守護廉潔法治嘅人,玩「有罪假定」,似乎佢哋先係破壞緊香港嘅廉潔法治咩?
無罪講到「有罪」
老實講,囍雨覺得林卓廷喺個記者會度「好英」吓架,攞住律政司聲明,話得一張紙解釋點解唔起訴梁振英,太少喎,佢哋仲執住幾個字大玩語言偽術,話「無證據證明戴德梁行唔同意梁振英接受UGL款項」,就話「無唔同意」代唔代表「有同意」,戴德梁行「同意」、「知悉」又係咪等於批准喎?!律政司聲明已表明梁振英冇利益衝突、亦無須就成為特首前嘅離職協議申報,佢哋仲大大聲稱UGL協議有潛在利益衝突,仲攞性質完全唔同嘅許仕仁案嚟比較。不斷講到梁振英「犯罪」咁,囍雨剩係想問林卓廷一句,證據呢?乜香港嘅法治精神,由「無罪假定」變成「有罪假定」呀?你哋仲好意思搞「守護廉潔法治遊行」?點睇都似「『破壞』廉潔法治遊行」就真!
林、尹破壞廉潔法治
點解明知自己當正梁振英「有罪」係違反法治精神,林卓廷同尹兆堅仲要「死咬唔放」呢?囍雨就覺得主要原因有兩個。第一,同其他盲反派政客唔同,林卓廷、尹兆堅做晒大龍鳳,向支持者籌咗200幾萬元,聲稱用嚟繼續跟進「UGL事件」,如果錢用咗一部分,但「行動」要收檔,林、尹咪由本來喺支持者面前攞Credit,而家「火羅」咗,仲畀反對派自己友寸眾籌幫CY證明係清白,分分鐘仲會畀人告番佢哋誣告,所以無論政治上或為自己都要繼續屈、繼續人格謀殺梁英。
第二,「反梁」一向係盲反派嘅「大議題」,近年實在喺政策、民生議題冇咩大貢獻,人氣大跌,民主黨呢班人諗住執到支好簽,借UGL事件,「重振聲威」,點知律政司決定唔告、還梁振英清白,無咗個稻草人畀佢哋打,真係唔知點交代,所以將一切同官員有關嘅案件,梁錦松案、許仕仁案、曾蔭權案呀,都扯埋一齊攬炒,講到UGL案樣樣都咁,囍雨想講如果咁齊全,一早告咗啦!咪就係事實根本唔係咁囉!
不過,就算「政治上」林、尹幾「成功」都好,佢哋為咗攻訐、人格謀殺梁振英,將律政司乃至廉署等踐踏到「一文不值」,根本就係破壞緊香港嘅法治、公平同廉潔,佢哋仲好意思話自己遊行係為咗守護廉潔法治?真係唔知個「醜」字點寫!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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