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國外交部亞太事務國務大臣田銘祺到該國下議院接受質詢,期間被問到英國《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FCC前副主席馬凱被拒續發工作簽證,以及香港民族黨被特區政府定性為非法社團一事;這名英國政客先是說馬凱被拒入境是特區政府「打壓新聞自由」,而民族黨被禁則明顯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云云。外國政客為「港獨」搖旗吶喊,香港市民本已見怪不怪,惟田銘祺隨後又解釋,指英國並不支持「港獨」,因為「港獨」有損「一國兩制」云云。田銘祺的言論,若非他本人「精神分裂」,就是明顯對上述事件全不了解;反「港獨」正正是為維護「一國兩制」,試問又何來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呢?
拒馬凱入境就是「打壓新聞自由」?
首先,筆者必須再次清楚說明,馬凱被拒的原因,官方至今沒有清楚說明,唯坊間一般相信,事件與他公然為「港獨」份子陳浩天搭建宣傳平台一事有關。若然坊間推斷正確,那麼拒絕續發工作簽證予馬凱就絕對合法、合情、合理,而且亦跟「新聞自由」沒有關係:馬凱並非因其新聞工作而被逐,而是因為他不務正業,利用公餘時間為陳浩天提供宣傳「港獨」平台,在此前提下,事件又為何會跟「新聞自由」扯上關係?
事實上,英國也肯定拒絕過新聞工作者入境,那麼請問英國政府,甚至田銘祺本人,是否認同自己國家的安排都屬於「打壓新聞自由」呢?
尊重「一國兩制」 但又容許「港獨」份子破壞?
至於將民族黨定性為非法社團就更簡單,一個以宣揚、鼓吹、推動「港獨」為目標的組織,其存在顯然就是對「一國兩制」污衊和威脅,田銘祺口說英國「非常尊重一國兩制」,那麼他就不應該指禁制民族黨運作是違反「一國兩制」或《中英聯合聲明》。「一國兩制」的大前提是「一國」,沒有「一國」的話,又何來「兩制」之說?「港獨」的意思,就是要分裂中國國土,將香港從祖國版圖分割出去,《中英聯合聲明》何時容許過「分裂中國國土」?何時容許過「港獨」?請田銘祺自重身份,不要信口雌黃!
其實,危害國家安全及影響公共秩序的言論,從來都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無論是《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力國際公約》,還是香港的《人權法案》,都毫無疑問地容許以國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等為由,規範和限制某些言論、集會或結社自由。「港獨」主張,毫無疑問地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特區政府依法取締之,試問何錯之有?更遑論會因此而違反《中英聯合聲明》(假設《中英聯合聲明》仍有法律效力)呢?事實上,英國政府在2016年亦曾取締一個名為「國家行動」的極右法西斯團體,理由正是該組織涉及恐怖主義,會危及國家安全,田銘祺身為英國高官,對香港取締民族黨一事卻持雙重標準,試問說得過去嗎?
不求甚解者請「收聲」!
說到底,「反港獨」、打擊「港獨」,就是維護「一國兩制」的最好方法,香港人希望維持香港的社會制度不變,大前提肯定是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得到確立,任何人打著「港獨」旗號,本身就是「一國兩制」的破壞者,香港政府依法取締之,完全是責之所在。外國政客評論有關事件時,請先準確了解「一國兩制」的真正意涵,若然對香港情況只是「一知半解」,甚至是「不求甚解」,那就請他們閉緊嘴巴,不要生安白造、無理批評中央和特區政府,這不單是當「政客」的基本操守,亦是做「人」的基本責任。
原圖: British Embassy Manila Twitter account
【鐵筆錚錚】英國高官「反港獨」又「反對反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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