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無效】再反駁朱凱迪歪理:搬龍門嗰個係你呀!
【提名無效】再反駁朱凱迪歪理:搬龍門嗰個係你呀!

「自決派」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嘅村代表選舉提名無效,聲稱反對「港獨」但同時支持人哋「和平推動港獨」嘅佢,堅持自己提名無效,係因為選舉主任「搬龍門」所致。曾經講過,認同「港獨」係香港前途選項之一嘅佢,疑似由參加村代表選舉嘅一刻起,已開始掩飾自己「唔會真誠擁護」《基本法》嘅事實。開口埋口話「搬龍門」,但其實稍為有留意事態發展嘅人都睇得出,最搬龍門嗰個係佢自己先真!等囍雨再次踢爆呢個「暗獨」政客嘅真面目啦!


「上次得咗,下次一定要得」?


講親村代表選舉,朱凱迪都好喜歡搬出一套「之前冇事,今日亦唔應該有事」嘅歪理出嚟。佢話,自己自決嘅立場,2016年得到立法會選舉主任確認、就任宣誓時又得到立法會秘書確認,而喺人大常委會解釋《基本法》第104條後亦冇受到政府司法覆核挑戰,但係同樣立場,今日就成為咗被DQ村代表嘅理據,認為政府係「搬龍門」,以「政治審查」去DQ佢。.


枉朱凱迪係「立法會票王」,呢啲咁違反常識嘅言論竟然出自佢把口,繼續意圖誤導香港人,而家就等囍雨KO你啦!查實「擁護《基本法》」係香港各級選舉嘅共同要求,每次報名參選,參選人就要簽一次聲明,負責嘅選舉主任亦會就住「嗰一次」聲明去判斷簽署人係唔係「真誠擁護《基本法》」。如果朱凱迪所講成立的話,唔通所有爭取連任嘅立法會議員,下次參選時就唔需要簽擁護《基本法》聲明喇喎?「上次得咗,下次一定要得」,呢個係乜嘢邏輯?


畀足機會解釋 自行放棄與人無尤


再者,2016年立法會選舉,同今次村代表選舉,兩者足足相差兩年。兩年時間,一個人嘅立場唔可以改變架?村代表選舉主任根據最新蒐集得來嘅資料,判斷參選人係唔係合乎參選資格,根本就係法定程序。就當退一萬步,上次立法會選舉真係睇漏眼放咗你入閘都好,呢個亦唔代表今次村代表選舉選舉主任DQ你係「做錯」。更重要係,畀晒機會你交代,你都唔肯正面回答,究竟今日你「係唔係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係自決前途嘅選項」吖嘛!


至於朱凱迪另一個「搬龍門」位,其實就更加離譜,佢話喎,如果自己被視為政府眼中釘,或者對方有政治目的,無論點回答選舉主任問題,其實都唔會有分別。朱凱迪呢個說法要成立,前提係佢有答問題先!但而家情況唔係咁喎,選舉主任連問佢兩次,到底佢口中嘅「自決」包唔包括「港獨」選項,兩次朱凱迪都唔肯正面回答,一時又推測選舉主任連「支持人哋和平推動港獨」都唔畀、一時又質疑選舉主任「冇咁嘅權力」,顧左右而言他。唔肯直面答問題,而家又話點答都冇用,朱凱迪玩晒啦!


盲反派無視香港法例要求


朱凱迪同盲反派班政客,一直將選舉主任DQ嘅決定批評為「政治審查」,但佢哋一係唔提法例有咁嘅要求、一係就曲解法例,話即使本港法例寫到明,但選舉主任仍然冇權去判斷參選人係唔係真誠擁護《基本法》;種種反智嘅言論出自呢班所謂民意代表嘅口,除咗聽到市民「眼都凸埋」,其實更令人擔心,到底呢班人當中,有幾多個其實係「暗獨」嘅呢?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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