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政府應該「無所作為」?
【鐵筆錚錚】政府應該「無所作為」?

特首林鄭月娥於《施政報告》提出「明日大嶼」填海計劃,盲反派近日「全力發炮」,不斷以各種理由質疑該填海計劃;近日,筆者又看到資深傳媒人劉進圖在報章撰文,質疑人工島若真的有萬億賣地收入,那麼公眾自然會問人工島的華廈「為誰而建」,又指屆時林鄭月娥「已不在位」,質疑她的承諾是否有用云云。筆者認為,如果以政府官員未來「不在位」、不能保證履行承諾,作為反對某些長遠規劃的所謂「理據」,那請問是否意味質疑者反對政府作任何長遠規劃?任何人當特首,正常而言任期最多也不過十年,按批評者的邏輯,當屆政府豈非只停作短期計劃或建設呢?

 

人工島為富人而建?

 

劉進圖在文章中稱:「支持建島的商人和經濟學者愈是吹噓人工島的賣地收益,公眾就愈是認定這個島是為地產商和富人而建的」;劉進圖的言論,不能說完全無理,因為當賣地收入越高,意味政府賣出去的地價越貴,項目越有可能變成「豪宅項目」。筆者並不知「先知」,不可能知道將來政府會否再調整新增土地的公私營房屋比例,但以特首林鄭月娥在最新一份《施政報告》中,大膽將政府開拓的新增土地七成用於興建公營房屋來看,將來即使要改動公私營房屋七:三比的安排,相信調整亦不會太大。


劉進圖當然可以質疑人工島為地產商、富人而建,但從現實和政治角度去看,出現此情況的機會是微乎其微,政府自二○一四年十二月制定《長遠房屋策略》(《長策》)以來,每年都會更新長遠房屋需求推算,訂定逐年延展的十年房屋供應目標;政府在二○一四至二○一七年每年公布十年房屋供應目標時,均採用了六:四的公私營房屋新供應比例,以表明政府在增加公營房屋供應的承擔,同時確保私人市場穩健發展。換而言之,除非香港經濟或環球市況出現極大震動,否則公營房屋比例大於私營房屋的目標,基本上已是香港的鐵律。


筆者認為,如果人工島變成一個個豪宅項目而當中又欠缺公營房屋,那是一個相當極端的情況,要令人工島會偏離政府的《長遠房屋策略》而變成一個「豪宅人工島」,不是沒可能,還是那一句,是微乎其微。而綜觀香港過去所發展的新市鎮包括荃灣、沙田、屯門以至大埔等,至今亦未見過有新市鎮變成為地產商、富人而建且缺乏公營房屋。

 

政府不可做長遠規劃?

 

承接上述的質疑,劉進圖認為特首林鄭月娥如何描劃人工島日後可以建多少公營房屋,等到人工島落成時,林鄭月娥早已不在位,質疑她的承諾是否有效,尤其是「那時候的政府為了填補建島的巨額工程費,若決定大量興建私人豪宅,讓大灣區最富裕階層入住,又有誰能阻止?」;根據劉進圖的邏輯,由於特首只有數年以至十年任期,是否意味任何特首都不應做超過十年的規劃?反正十年後都「不在其位」、「唔到佢話事」,任何承諾也可能不能兌現等等。撫心自問,這種邏輯、這種思考模式是否真的合理?任何特首,只應做短、中期規劃,連新建醫院和重建香港醫院都不要做了,對嗎?

 

事實上,如果特首因未來「不在位」以難以保證政府承諾在將來是否有效,那麼政府大概不需要做任何長遠規劃了;例如就算按照盲反派的建議收棕地、粉嶺高球場、私人會所的土地作興建房屋之用,將來特首「不在位」一樣可以變豪宅項目。又或者,政府現在開拓任何土地,只要發展年期較長(如平整土地、做基建等),土地未來也有可能是地價較昂貴的私樓土地,但這是政府「無所作為」理由嗎?


根據政府的人口推算數字,香港的人口到2043年會達到約822萬人的頂峰;那時候香港對於私樓、公營房屋的需求筆者無從得知,但有一點肯定的,就是政府如果現在還不未雨綢繆,用不同方法開拓土地,房屋問題將來肯定更見嚴重。劉進圖建議政府「大膽動用《收回土地條例》,盡快在新界東北和西北的新市鎮動土興建大批公屋」,筆者建議劉進圖好好規勸一下他盲反派的同路人,勸勸他們支持發展新界東北等新市鎮計劃吧!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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