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相信香港法院 千萬不要踐踏法治
【秉文觀新】相信香港法院 千萬不要踐踏法治

近年,法院多了涉及政治人物和示威者的案件,不同陣營的支持者每遇不合心意的判決,都往往忘記了必須客觀審視法院判決的金科玉律,不少人更是毫無節制地批評主審法官,情況令人擔憂。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鄧國楨即將退休,昨日在終審法院為他舉行的歡送儀式上表示,可本著信心及良知說,香港擁有獨立的法官和穩健的法治;鄧官的言論,無疑是狠狠摑了常將「司法獨立受干預」掛在口邊的盲反派一巴,但同時亦提醒其他原屬理性一群的市民,批評法官判決必須以法論法,不能單憑感覺為之。


香港法院一視同仁


鄧官昨日發表的離別感言,內容頗為廣泛,由法治和司法獨立,談到終審法院聘任海外法官審理案件。關於法治,自2014年那場歷時79日的「違法佔領」後有愈來愈多人討論,而法治二字在法院而言其實非常簡單,就是依據《基本法》、香港法例和普通法原則,一視同仁、獨立判案。


法院的判決可否受到公眾質疑呢?可以,但必須以法論法、有理有據,市民甚至可以分析法院判決會造成甚麼後果,繼而表達憂慮,但前提是不能以全無實質證據支持的陰謀論去衡量法院判決,更加不能對主審法官的國籍大造文章,質疑外籍法官會因國籍而偏袒或歧視任何被告。


批評法院要理性


最新鮮熱辣的例子,乃終審法院推翻上訴庭的決定,即時釋放年前參與反新界東北發展暴力衝擊立法會大樓的「新界東北十三犯」。終審法院的決定公布後,隨即引來陣陣批評,質疑終院法官「放生」十三名犯人,擔心會對社會帶來不良影響;筆者清楚記得,類似批評廣泛流傳時,終審法院其實尚未頒下判詞,人們大都只關注結果,不問箇中有何理據,批評難免有失偏頗。


判詞公布後,真相大白。「新界東北十三犯」仍然是「十三犯」,終審法院並非判他們無罪,只是認為上訴庭錯用「新量刑指引」在「舊案件」上,遂基於公義原則提早釋放眾犯人;再者,終審法院其實認同上訴庭就涉及暴力的非法集結案提出更嚴厲的「量刑指引」,他日若有人膽敢再參與涉暴力的非法集結,後果肯定會更嚴重。


判決不可能滿足所有人要求


筆者無意針對批評抗爭者的一方,因為打著政治旗號違法的陣營,其實亦有大量有違法治原則的例子。再以「新界東北十三犯」一案作例子,此案在第一審時獲法官輕判,律政司不滿刑期過輕上訴;辯方可以就判決上訴、控方亦有權就刑期上訴,這根本是香港司法制度一部份,絕不是為任何人度身訂造,惟當日律政司的決定一出,即招來盲反派政客和支持者猛烈攻擊,說是「政治檢控」、「新界東北十三犯」是「政治犯」云云,這不是「輸打贏要」是甚麼?


當案件到了上訴庭,「新界東北十三犯」被判入獄,盲反派陣營立刻將矛頭指向上訴庭法官,甚至公布涉事法官過往出席過的法律界活動,暗示法官有「既定政治立場」,其他更惡毒的人身攻擊更是不計其數,在此不贅。敢問一句,這些批評理性嗎?是基於法律和普通法原則而提出嗎?


捍衛法治 市民有責


鄧官在離別感言中除了重申香港擁有獨立的法官和穩健的法治外,亦同時提醒香港市民不可鬆懈,因為法治之所能延續,決不能單憑法官之力維護;他又指出,社會一旦對法官失去信心,勢必無法挽回,勸勉所有法官必須保持獨立,並彰顯人前。香港,勝在有司法獨立和恪守專業的法院,香港的法制是香港成功的基石,中央和特區政府深明箇中道理,絕不會將之摧毀;而香港市民,正如鄧官所言,大家都是捍衛法治和司法獨立的重要力量,只有擺事實、講道理、摒棄人物攻擊和陰謀論,香港的法治才可得到保障。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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