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通車在即,社會各界翹首以待。大橋通車可以帶多來少經濟效益已屬後話,最重要是市民多了往返香港、澳門和珠海的選擇,由以往只可乘船,變為今日可以坐車,對旅客的便利實在不言而喻。不過,一向以「唱衰香港」、「唱衰內地」為己任的《生果報》卻另有盤算,選擇在通車前大造文章,找來疑似在多年前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官司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公共專業聯盟政策召集人黎廣德訪問,指控政府當年「出口術」,工程其實並無受到官司拖延云云。事隔八年,黎廣德仍然死不認錯,實在令人嘆息。
港珠澳大橋司法覆核是甚麼?
涉及港珠澳大橋的司法覆核,簡單而言是指在2010年1月,居住東涌富東邨的婦人朱綺華,指控接近其住所的港珠澳大橋工程會影響健康,遂向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當局所做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未達標準,不符合法例所定,要求法院撤銷。朱婆婆最初勝訴,但後來被高等法院推翻有關決定,而朱婆婆本人接受電子傳媒追訪時亦表示自己「矇查查」,甚麼都不懂,而且是有人「請她打官司」。
一名當年已屆耳順之年、讀書不多的婆婆,竟然懂得申請司法覆核,而且是質疑環境評估這類專業報告?說背後沒有人教唆、指使,實在令人難以置信。朱婆婆背後的黑手是誰,至今仍沒有確切答案,然而一名自稱朱婆婆「契女」的公民黨黨員鄭麗兒,在2012年接受內地刊物《南方人物周刊》訪問時就透露,時任公民黨副主席的黎廣德曾在一公民黨的聚會上向鄭麗兒表示,除非司法覆核,否則難以叫停工程,更建議身患多種疾病的朱婆婆申請法律援助,並對大橋環評報告提司法覆核。
筆者不敢就此稱呼黎廣德為當年司法覆核的黑手,但此人的嫌疑明顯極大,他就港珠澳大橋的各項指控,不管是當年還是今天,是否真的如此具說服力,大家不妨自行判斷。
司法覆桃拖延工程證據確鑿
至於黎廣德指大橋工程沒受到官司拖延,這明顯就與事實不符,時任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在2011年年底接受訪問時清楚表明,大橋工程本應在2010年年底展開,但最終在2011年年底才可以動工,而因應官司,政府要修改大量不同的工程及法律文件:「同一個工作量,但以較短時間完成,標書當然要修改;如不修改,我們怎能趕及工程進度?即是說我們增加人手、施工點、機器,這些都需要在標書反映出來。這些都是我們需要在途中修改的。」
好了,為了那場不必要的司法覆核,全香港花了多少公帑為工程延誤「找數」呢?答案是高達153億以上!153億,對不少人來說也是天文數字吧?黎廣德今天還厚顏無恥地說司法覆核官司沒有拖延港珠澳大橋工程?試問他還有良心、還有身為工程師應有的專業和誠實操守嗎?時間的確會令人的記憶逐漸模糊,但幸好確切的資料不會隨時間褪色。在港珠澳大橋即將通車的今天,讓我們都銘記那一班不斷搞風搞雨、拖香港後腿的政客,看清楚公民黨一眾黨員的真面目。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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