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決派」黃之鋒,近日喺美國《時代雜誌》撰文,除咗一如既往曲解《中英聯合聲明》同唱衰香港,佢仲好似炒雜燴咁將唔同新鮮熱辣嘅時事問題加落篇文章度,疑似想營造「香港好亂」嘅感覺。由於內容太多失實之處,故此囍雨作為「時事愛好者」亦不得不寫返篇文回應一下呢個「有為青年」。無時無刻都想外國政權介入香港事務,腦海中成日想將香港變為獨立政治實體,黃之鋒仲到底仲有冇是非黑白觀念架?
黃之鋒曲解《中英聯合聲明》
黃之鋒喺《時代雜誌》篇文題為〈為何世界應對港府驅逐外國記者感擔憂〉(Why the World Should Be Alarmed at Hong Kong's Expulsion of a Foreign Journalist),文中首先提到疑似因為幫「港獨」份子陳浩天搭建「宣獨」平台,因而不獲特區政府續批工作簽證嘅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領導層馬凱,繼而再將馬凱同先後被選舉主任依法取消參選資格、同屬「自決派」嘅香港眾志成員周庭同工黨劉小麗拉埋嚟講,話佢哋幾個從未參與爭取香港獨立,批評特區政府咁做已經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云云,促請英國首相文翠珊向北京當局追究責任,又並期望美國維護普世價值,經濟制裁打壓香港自由嘅官員。
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黃之鋒係真唔識定假唔識呀?中國政府喺《中英聯合聲明》裡面嘅承諾,全部都已經透過《基本法》履行同落實,假設馬凱真係因為協助陳浩天「宣獨」而不獲續批工作簽證,咁佢同周庭、劉小麗三個,好明顯就係因為行為同主張不同程度咁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先會根據相應法例去處理!乜黃之鋒將啲嘢調轉晒嚟講都得架?
維護《基本法》就是履行《中英聯合聲明》
「港獨」違反《基本法》,呢點相信冇人會有異議,而身為香港眾志要員嘅黃之鋒亦應該知道,所謂「政治自決」,即係香港眾志最擁抱嗰套信念呢,其實同樣係違反《基本法》規定,故此嚴格嚟講,按法例DQ周庭同劉小麗正正等同履行緊《中英聯合聲明》!乜話,黃之鋒唔認同?嗱,唔好講咁多,黃之鋒呢一刻就公開答,「自決派」主張嘅「自決」,係唔係代表香港可以單方面改變政治現狀,即係包括「港獨」、「歸英」等等?答吖,你敢唔敢答吖?
至於馬凱,情況就更簡單直接。馬凱本身係外國人、唔係香港永久性居民,佢喺香港逗留同工作,一定要得到特區政府入境處批准;雖然係外國人,但所謂「入境問禁」,想留喺香港嘅就一定要守包括《基本法》在內嘅所有法律,呢一點,相信黃之鋒冇理由反對吖?正因為咁,馬凱同FCC不聽勸告,堅持為「港獨」份子搭建宣傳平台,明知故犯參與不折不扣違反《基本法》嘅行為,不獲續批工作簽證又有幾出奇?
「自決派」應受唾棄
黃之鋒連《中英聯合聲明》嘅內容都唔掌握,咁就走去為外國雜誌撰文「唱衰香港」,呢啲咁惡質嘅行為真係令人握腕。「自決派」嘅信念,用八個字講晒:奇技淫巧、邪道歪說,只識乞求外國干預香港事務,反而一直拒絕行正路、否定「香港人走出香港政改路」嘅可行性,香港政制未能前進,正正係拜呢班人所賜。香港市民要唾棄嘅,唔該認清對象,徹底咁唾棄以黃之鋒為首嘅「自決派」啦!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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