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香港外國記者會)副主席馬凱不獲續批工作簽證,一般相信與FCC為「港獨」份子陳浩天搭建宣揚「港獨」平台一事有關。事後盲反派、外國機構等都不斷搬出「新聞自由」甚至「人權公約」等為馬凱護航。曾任FCC主席的港大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總監的瑞凱德(Keith Richburg)近日在網上撰文,除稱「香港之死終來臨」外,又借馬凱事件無限上綱攻訐特區政府以至中國。筆者必須指出,瑞凱德的論述,將馬凱事件與傳媒日後作報道相提並論,本身就有誤導成份,完全不值一哂。
播「獨」午餐會完全合法?
瑞凱德如外界一樣,也是認為馬凱不是因為他寫的文章而不獲續證,而是他作為FCC執行主席,主持了一個「絕對合法的午餐會」(perfectly legal luncheon talk);首先,到底瑞凱德所謂「絕對合法的午餐會」是甚麼意思?如果馬凱所為雖然未有獨犯香港現行的刑事罪行,但FCC「搭台」讓陳浩天宣揚肯定違反《基本法》的「港獨」理念及主張,那麼馬凱主持的午餐會稱得上「絕對合法」嗎?此為第一點。
第二,瑞凱德稱特區政府的做法是「殺雞駭猴」,拒絕記者簽證後,其他記者會明白政權(即特區政府)的態度已改變,具批判性的「報道」不會被容忍。其實,瑞凱德在文章較早段落才提過馬凱不是因為寫文章(報道)而不獲簽證,何解不旋踵又推論出其他記者都不可以再作「批判性報道」?這不是前言不對後語、自打嘴巴的不當推測是甚麼?
採訪過陳浩天的外媒眾多 有誰被「算帳」?
事實上,就算筆者只計及採訪過陳浩天播「獨」午餐會的外媒,至少也有美國、英國、法國、日本以至新加坡等地方的外國記者或編輯,他們當中有沒有一人因為報道「港獨」新聞而被「秋後算帳」呢?到目前為止,筆者完全看不到有!原因很簡單,馬凱以至FCC搭台協助陳浩天宣揚「港獨」,是活動主辦機構協助宣傳「港獨」,馬凱可謂踰越了特區政府甚至中國可接受的底線;如果以馬凱事件與其他記者作比較,甚或借此把事件牽扯到新聞自由問題,不合理之餘,亦迴避了在香港應否搞「港獨」或者協助他人宣揚「港獨」的大是大非問題!
正所謂「國有國法、家有家規」,外國人來到香港,甚至留在香港工作,本身就有責任遵守包括《基本法》在內的所有法律,明明犯錯,挑戰了不得分裂中國國土這條明確的底線,卻不肯承擔後果,還要諉過於人、推卸責任,難道這就是一眾香港外國記者代表的應有操守?瑞凱德公開包庇馬凱,或許只是物傷其類,但在大是大非面對,除了「沆瀣一氣」四字,實也想不出更合適的形容。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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