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已退休的新聞學者杜耀明後,資深傳媒人劉進圖亦撰文,批評特區政府不續批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副主席馬凱的工作簽證是「大錯特錯」的決定,而且「嚴重損害香港的言論及新聞自由,動搖本地及國際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云云。由始至終,筆者都認為事件不涉及「新聞自由」,學者和資深傳媒人不斷將問題提升到「新聞自由」的層次,根本無助社會釐清事件的本質,曲解「新聞自由」、將「新聞自由」的範圍無限擴大,這才是對「新聞自由」的最大傷害。
FCC從沒說過是記者會
到底馬凱是因為甚麼理由不獲續批簽證,這仍然未有確切的答案,不過一般相信,事件和FCC早前不聽社會勸告、堅持邀請「港獨」份子陳浩天在該會的午餐會上宣揚「港獨」有關。劉進圖在今天的文章指出,FCC的辯解是,「港府首次引用《社團條例》禁制本地政黨,事件有新聞性,記者組織邀請當事人現身說法、回答記者提問,並非認同其理念或替其宣傳」。在此,筆者希望社會先弄清楚一件事;首先,FCC當日所辦活動性質是該會一貫的午餐會,並不是記者招待會或新聞發布會。其次,除FCC自己外,並沒有人限制新聞機構當日到場採訪或報道(事實上亦有網媒遭到拒絕),而各大傳媒報道該次「宣獨」午餐會的內容後,事後亦沒有人追究,FCC只是單純的主辦單位,這點社會必須清楚。若說妨礙新聞自由,FCC當天只許某些媒體採訪,才是有最大的嫌疑一方!
採訪報道「港獨」內容從未受限
要檢視「香港新聞自由受損」此一指控是否成立,我們應仔細審視香港今日的實際情況。事實是,即使香港民族黨已成為「非法社團」,但全世界的傳媒若然有興趣訪問陳浩天,其實仍然可以自由跟他接觸,就算是在報道上轉述其「港獨」理念,在「新聞自由」的大前提下,新聞機構、新聞工作者和陳浩天本人都不會因而被究責,當然若他以香港民族黨成員身份發言則另作別論。連民族黨已被定性為「非法社團」的今天,新聞機構採訪和報道陳浩天此人的權利仍獲保障,試問又何來損害「新聞自由」呢?
香港「新聞自由」一直獲保障
再者,不光是採訪報道陳浩天本人,此事的一連串後續事件,包括有聲音要求收回FCC所租用作會址的政治物業、包括馬凱不獲續批工作簽證等等,世界各地傳媒仍然可以可以自由採訪報道,刊出相關內容後同樣不會被究責,若然香港的「新聞自由」真的如劉進圖所言的受到損害,試問上述的情況有可能發生嗎?
今日香港的實際的情況是,任何新聞機構都有絕對的權利去採訪和報道「港獨」相關內容而不受限制、不被追究,民族黨被取締前如是,甚至取締後亦然,那FCC作為記者組織,捍衛上述的權利就可以了,然而一旦他們轉換角色、決心提槍上陣為「港獨」份子搭建宣傳平合,意即利用他們自己的身份,為宣揚「港獨」者吸引來自世界各地的傳媒,那他們明顯就是「主辦單位」,而「主辦單位」的角色和責任,又怎可能跟負責採訪報道的新聞機構相提並論?
FCC乃「主辦單位」非「新聞機構」
FCC的角色,從來都不是「新聞機構」,他們不負責採訪報道,在此事也一直以來都是「主辦單位」的角色,以新聞工作者組織的名義舉辦各種各樣的活動,讓世界各地的傳媒採訪報道。FCC的角色從未改變過,客觀結果就是以「主辦單位」身份為「港獨」份子搭建一個可以在世界多個傳媒面前宣示「港獨」主張和理念的平台,單是這一點,已非一個理應作為「獨立第三方」的新聞工作者/新聞機構應做之事(更何況FCC根本不是新聞機構?)。拒絕馬凱工作簽證續期與其新聞工作絕非關係,而是因為他個人新聞工作以外的原因,說事件涉及「新聞自由」,明顯就是曲解和誤導,不知劉進圖可會認同上述分析?
圖片來源: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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