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家陣嘅會址係政府物業,但社會大眾之前對租約條文卻係一無所知,即使想去查冊亦查唔到,可以話係非常神秘。直到尋晚,特區政府終於從善如流,公開FCC租約條文同內容,誰不知一眾反對派喉舌傳媒唔係走去研究租約條文,而係集中去講「梁振英知FCC交市值租」、「梁振英授權簽訂FCC會址租契」等,好明顯係本末倒置,轉移視線味道極濃。到底呢類所謂報道嘅謬誤在於邊度呢,等囍雨喺度解釋畀大家聽啦!
FCC當日並無為「港獨」搭棚
根據政府尋日公開嘅FCC會址租契,當中除咗訂明該會每月要畀55萬元租金、租期由2016年1月1日到2023年1月1日外,內容仲顯示呢份租約簽署日期係2015年12月29日,而代表政府去簽租約嘅其實係政府產業署一個總產業經理,佢係喺時任特首梁振英授權下,負責簽訂租契同蓋印。正因為呢一重「授權」,啲反對派喉舌傳媒即時大造文章,一時話梁振英一早知佢FCC係交市值租啦、一時又話梁振英「授權」去出租個物業畀FCC,質疑梁振英理應熟悉有關租約,之前唔應該成日叫人公開租約內容,到底呢種說法合唔合理呢?
答案當然係唔合理啦!其實道理好簡單架咋,正如梁振英自己今日喺社交網站所講,乜當年續租嘅時候,FCC有為好似陳浩天咁嘅「港獨」份子搭建宣傳「港獨」嘅平台,甚至令陳浩天可以利用FCC本身嘅影響力,等佢可以將「港獨」理念藉住一眾外國通訊社記者傳到世界各地咩?冇吖嘛!正所謂「此一時、彼一時」,當日FCC嘅情況同行為,同今日根本就唔可以比較,夾硬拉埋嚟講,無非係想營造FCC「被打壓」嘅印象啫,啲反對派喉舌傳媒真係好老土、好低劣囉。
「港獨」既是「紅線」亦是「底線」
大家記住呀,FCC以往其實亦多次邀請反對派同「反中」人士去佢哋個會址演講,但無論講乜都好,特區政府同建制派都唔會干涉,因為呢個係《基本法》賦予同保障嘅權利;但今次情況唔同,陳浩天宣揚嘅係違反《基本法》最重要嘅一條,即係希望將香港由中國領土度分裂出去,呢個咪就係梁振英口中嘅「紅線」,亦係最底最底嘅「底線」囉。冇人唔畀你講反對意見,更加冇人要打壓言論自由,只係唔容許宣揚違反《基本法》嘅訊息啫,咁都覺得有問題?
反對派、本土派、港獨派,唔理你哋係乜嘢立場同理念,囍雨懇切呼籲你哋「收手」啦,香港已經畀你哋「搞彎晒」喇,唔該唔好再透過自己嘅喉舌傳媒去創作「FCC受打壓」,又或者「梁振英打壓FCC」嘅故事,你哋心知肚明件事根本唔係咁,香港嘅言論自由一直冇受影響,你班人仍然可以暢所欲言,只係唔可以煽動同鼓吹「港獨」啫,呢個咁簡單嘅要求,對你哋嚟講真係咁難咩?
原圖:《蘋果日報》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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