囍雨噚日都講過,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尹兆堅等人為炒作UGL,不惜眾籌問公眾攞錢,仲要用埋立法會資源去英國「跟進」UGL事件,點知英國執法機構冇畀林卓廷利用,喺林卓廷等人仲喺英國嘅時候,英國「打擊罪案調査局」(NCA)就表明審視完唔同資料後決定唔再跟進UGL事件,即係林卓廷場政治騷爛尾。今日,有傳媒向NCA查詢後並報道,NCA表明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冇喺英國犯法(No offences committed in the UK),又證明咗林卓廷等人絕對係老屈梁振英。林卓廷用市民錢、立法會錢去英國做大龍鳳,而家事件水落石出,林卓廷好應該道歉以及賠償公眾損失!
No offences committed in the UK
林卓廷、尹兆堅等人發起「天下為公」,仲要去埋英國搵呢個、果個去炒作UGL,完全係因為戴德梁行係英國上市公司,梁振英當時同UGL簽署離職協議,如果係咩「秘密協議」、戴德梁行唔知情、董事冇授權等情況,呢啲事喺英國管轄範圍內,英國執法機構就要跟進,而英國執法機構亦冇偏幫梁振英嘅理由;而家NCA講明梁振英冇喺英國犯法(No offences committed in the UK),好明顯係又摑咗林卓等人一大巴掌,亦都再次佐證咗所謂UGL事件根本就「冇Case」可言!事實上,早前喺NCA回覆畀林卓廷嘅函件亦寫得好清楚,NCA之所以唔再調查,其實已經就所掌握嘅資料作出慎重嘅考慮,林卓廷等人仲掉番轉話對NCA「非常失望」好似想入埋NCA數咁,真係十級無恥!
其實只要用常理諗下,UGL協議全文喺幾年前公開,協議明顯係一份律師起草又有見證人簽署嘅協議,如果真係有人貪污受賄,會唔會搵埋律師起草咁得意呢?又或者,件事呢幾年喺盲反派政客係咁炒作嘅情況下,如果個協議真係有可疑,英國執法部門仲唔做嘢?林卓廷等人以為自己借UGL抽水可以好成功,但而家「抽水抽著火水」,囍雨真係好想知道,到底佢要點向捐咗錢畀佢哋嘅市民交代呢?又或者,NCA嘅回覆,係咪印證咗林卓廷等人根本係惡意誹謗?
立場曖昧的傳媒
今日之所以再有關於UGL嘅新聞,全因為有傳媒就UGL事件向英國NCA作出查詢,但囍雨就留意到呢啲傳媒嘅報道好似有啲古怪咁。例如《香港01》喺標題就寫「NCA覆《01》不查梁振英原因:涉案不在英發生,未能處理」,但內文就寫梁振英「在英國沒有犯罪,因此NCA未能處理」,標題、內文好似唔多一致;而同樣話自己有向NCA查詢嘅《生果報》,直頭話「停查UGL案因非當地發生」,又好似冇咗梁振英冇喺英國違法嘅重點咁。不過,點講都唔緊要,唔同傳媒嘅查詢、報道,都指出咗一個明顯事實,戴德梁行作為英國上市公司賣盤、梁振英同UGL簽署離職協議而冇犯英國法律,咪即係話UGL事件「冇Case」林卓廷等人去英國係「運桔」囉!
囍雨覺得事態發展落去,林卓廷等人嘅「天下為公」,話唔定會變成全城市民怒轟林卓廷等人,叫佢哋速速「回水」嘅「天下圍攻」都唔定喎!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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