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國記者會(FCC)邀請「香港民族黨」陳浩天演講,中國外交部駐港特派公署建議協會擱置有關計劃;素來喜歡干預香港內部事務的末代港督彭定康,稱外交部不應介入香港內部事務,又指他雖然不支持「港獨」,但一直支持香港人應享有的自由和地區自治。但說的是中國的一部分「香港」要獨立,這不是國家層面的事嗎?「言論自由」在英國也未見得無邊無限,起碼英國也有組織在網上發帖支持「白人至上主義」的罪犯被取締了,彭定康在其國內又有說過甚麼嗎?
「港獨」是關乎全中國的事
香港民族黨表明要「港獨」,意即承認想分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侵犯國家的主權。任何分離主義和分裂國家行動,都不可能是單純是所涉地區的內部事務。隨舉一例,以早前鬧得沸沸揚揚的西班牙加泰隆尼亞「獨立」事件為例,難道西班牙中央政府會認同那是「加泰隆尼亞的內部事務」而不加以制止和阻撓「加獨」嗎?敢問彭定康,若今天有人在英國推行「諾福克郡獨立」運動,請問他又會否認為事件只屬「諾福克郡內部事務」,英國政府不應介入和干預?
「港獨」所牽涉的是破壞國家領土完整,要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土地分割出去,這毫無疑問是屬於嚴重侵犯國家主權的行為,外交部向「外國記者會」表達關注,明顯只是盡責、履職,彭定康作為英國資深政客,斷沒可能不清楚箇中道理,如今此人刻意將「港獨」淡化為「香港內部事務」,說是居心叵測亦不為過。
英國從沒「絕對言論自由」
事實上,「民族黨」以至陳浩天的言行,早已超出所謂「言論自由」的界線。陳浩天本人曾揚言不排除要「武裝革命」外,亦曾於其他反華份子揚言要「圍堵中國」,彭定康若指這是「言論自由」的一種,只顯示他雖然身為英國人,但對英國政府處理極端主義的手法其實亦不了解。筆者在此舉出兩個英國例子,證明「言論自由」絕非彭定康口中的「無遠弗屆」。
上月,極端組織「伊斯蘭國」的一名英國支持者號召襲擊英國皇室成員,被法庭重判終身監禁,而且最底限度要在獄中服刑25年才可申請假釋,涉事者在審訊過程承認觸犯一連串與恐怖主義有關的罪行,並把皇室成員列作襲擊目標。在這個案件,我們看不到流血事件,如果該名英國被告以「言論」犯罪或策劃犯罪而被重判,為何揚言要武裝革命的陳浩天又是「言論自由」的體現?
倘若認為陳浩天「犯案」程度未至於此,筆者在此則欲舉出第二個例子;前年一個英國政治組織「國家行動」因為在社交媒體張貼照片,讚揚一名槍殺案的「白人至上主義」槍手,被英國政府破天荒定性為恐怖主義組織,要取締及禁止其一切活動,據報成為了英國首開的先例。在社交媒體發帖,不知道是否又是「言論自由」的體現呢?在筆者看來,英國政府之所以如此做,是否防微杜漸,保障英國國土以至市民的安全,彭定康可曾夠膽量加把咀?
陳浩天是「計時炸彈」
無論是要襲擊皇室成員被重判,抑或於社交媒體發帖被取締,我們都可見英國政府在面對潛在的暴力或威脅,執法之力度絕不手軟;同理,「民族黨」陳浩天雖沒有「真正」武裝革命或造成流血,但誰能確保「言論」不會變成「行動」呢?彭定康把「言論自由」說得輕鬆,但若有英國人表示要在英國本土進行「武裝革命」,不知道彭定康會表示這是「言論自由」,還是支持英國政府依法辦事呢?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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