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筆錚錚】公民黨郭家麒「盲抽水」 誣衊CY真不該
【鐵筆錚錚】公民黨郭家麒「盲抽水」 誣衊CY真不該

筆者早陣子曾撰文反駁前中央政策組全職顧問劉細良,批評他刻意將前特首曾蔭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一事,與涉及同為前特首的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UGL事件」混為一談,明顯是犯上「不倫類比」的基本錯誤。近日,公民黨政客郭家麒竟然重蹈劉細良的覆轍,公開將上述兩件事相提並論,梁振英的代表律師即時發公開聲明回應,批評郭家麒的言論毫無法律基礎,而且企圖混淆視聽。本著「真理愈辯愈明」的信念,筆者在此再次撰文反駁盲反派的言論,並希望盲反派停止「政治炒作」,還香港市民一個正常和健康的政治環境。


兩案不能相提並論


事實上,筆者早前已在文章指出,根據上訴庭判詞,曾蔭權是在批出數碼廣播牌照時「故意隱瞞」利益衝突,在沒有合理辯解下,未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或披露,他自己與正申請牌照的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就一深圳物業進行的事務往來及商議。法院明確指出,曾蔭權從事公職多年,必然知悉在有關事件中需要申報利益,以確保行政會議可作出客觀的建議,而被告作為社會中「掌大權」的人,其行為危害到香港人對政府官員及其政策的信心,罪行特別嚴重。


簡單而言,曾蔭權案問題的癥結,在於曾蔭權當日「以行政會議成員身份」去審批數碼廣播牌照時,「沒有申報」上文提及的利益;簡而言之,即是隱瞞了利益衝突。


梁振英任內沒處理UGL申請


至於「UGL事件」的情況卻完全不同;首先,最重要亦是最根本的不同,就是根據行政會議申報規定,梁振英跟UGL之間的協議屬於「不需要申報」項目。梁振英與UGL所簽的是「不競爭、不挖角」離職協議,簽訂時「沒有任何公職在身」,而且也未公布參選特首,身份只是一介普通市民。


其次,梁振英在出任特首期間,「完全沒有」向UGL批出過需要由特首或行政會議批出的牌照、合約或項目,甚至連處理UGL提出的申請都沒有,情況明顯與曾蔭權的「利益衝突」不同,郭家麒執意將兩者混為一談,實有刻意誹謗的嫌疑。


盲反派抹黑攻訐 終必受民眾唾棄


第三,關於「利益衝突」,其實對「UGL事件」稍有認識的,都應該記者梁振英親筆在跟UGL的合約上寫上「不能產生利益衝突」的條款,一旦有任何利益衝出現,合約就自動失效。由於梁振英出任特首後,若從事任何商業活動基本上都會涉及利益衝突,故此根據合約,亦不必再為UGL提供任何服務。


上述幾點內容,絕不是筆者的獨家發現,梁振英本人和上屆政府,已先後多次、透過不同途徑向盲反派及社會解釋,可惜公民黨還是冥頑不靈,更跟劉細良之流沆瀣一氣,硬要將完全不可類比的個案湊在一起,手法非常卑鄙。政治立場不同,只要是理性而為,互相批評仍可接受,但若然提升到誹謗、抹黑和人格謀殺層次,那不單有違政治倫理,將來更會被釘上歷史的恥辱柱,遭到後世人唾棄和恥笑。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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