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之前在立法會強搶女政府人員手機,引起全城公憤,而處理上述事件的立法會調查委員會,亦將於下星期二舉行首次會議。雖然許智峯一方面面臨司法程序,另一方面又被立法會調查委員會調查,但許智峯似乎仍未「知錯」,繼早前於區議會把「搶劫」責任諉過於政府,日前又自稱曾探望過參與旺角暴動的暴罪犯,「讚揚」對方「犧牲自己的自由,以爭取更好的社會」。其實,許智峯自己也身為「戴罪之身」,繼續高調歌頌暴徒,無法是想把「為政治可以犯法」的歪風散播到社會,這種人實在再沒資格當立法會議員。
不要美化暴徒!
已承認犯下搶手機暴行的許智峯,在個人社交媒體聲稱曾到赤柱監獄探望因暴動被判監七年的盧健民,讚揚對方犧牲「自己的自由」,以爭取「更好的社會」,又聲稱盧健民入獄令他「更有決心去抗爭,香港人,沒有放棄的自由」。筆者認為,許智峯之說,無疑是為一眾暴徒及那些認同「為政治目的可以犯法」的人塗脂抹粉,鼓吹任何社會都不能接受的暴行。
事實上,就算是認同必要時可以公民抗命的法官也好,都一再重申一旦行為涉及暴力,就絕沒有商討的餘地。盧健民暴徒,在旺角暴動期間,聯群結隊走上街頭,犯下襲警、破壞公物、縱火、擲磚、傷害記者等暴力,筆者在此強烈要求許智峯清楚交代,是否真的為了達成一己政治私利,就可以使用上述接近失控的暴力?如果連暴力都可以合理化,那麼許智峯本人「搶手機」,看上去也不是甚麼大問題了;這會否又是許智峯本人的如意算盤,籍美化暴力犯去淡化自己的暴行?
許智峯為自己塗脂抹粉
筆者認為,許智峯之所以如此高調地表揚暴徒,說穿了其實就是透過先表揚暴徒「為社會沒有做錯」,再導出自己「搶手機」也沒有錯的歪理。筆者實在要問許智峯一句,如果你認為自己「搶手機」也只是「為社會抗爭」,那麼當初你又何必要向公眾、事主道歉呢?難道當時道歉只是權宜之計?而並非你真心認為自己行為有錯要道歉?
面對不知錯、不知恥的許智峯,筆者認為社會以至立法會實在沒有「輕輕放過」許智峯的理由;當一個人公然在立法會搶手機還可以諉過於政府,甚至指自己是「抗爭」時,當下的解決辦法相信就只有把他逐出議會,讓議會以至社會都能夠重回正軌。不再讓使用暴力的許智峯佔據議會的任何席位,筆者認為是在議會杜絕暴力行為的最佳方法!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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