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獨」思潮近年於社會各地方蔓延,多多少少也歸因於不同政客和偽學者在不同場合或明或暗地「播獨」,有些政客即使受到社會各界大力鞭撻依然要「獨」害青年。最近,「違法佔領」發起人戴耀廷又「發功」,於一個大專論壇上明言要找百萬人建立民間議會、產生民間憲章和向國際爭取建立「民主香港」云云,擺明以「民主」外衣繼續推銷「港獨」。筆者質疑,戴耀廷如此高調地「播獨」,根本已經是徹頭徹尾的「港獨份子」,社會各界尤其是大學還要視而不見?而戴耀廷的「港獨」言論,真的無法例可應對之?
根本就是搞「港獨」
雖然「港獨」在本港以至國際社會根本得不到支持,但戴耀廷似乎依然樂此不疲,日前在一個大專論壇上,利用「民主」的外衣以及「學者」的身份,揚言要爭取國際支援,又聲稱雖然香港在很多「戰場」節節敗退,但「公民社會」仍有足夠力量去抗衡,故此要找出香港代表游說外國支持「民主香港」云云;同場有人指出戴耀廷所指的「公民社會」等於搞「港獨」,戴耀廷亦回應「有的事可以做,但不可以講」,擺明就是以「民主」、「公民社會」的名義搞「港獨」!
筆者質疑,數間大專院校合辦,而且是在戴耀廷「主場」香港大學舉辦的論壇,為何可以有大學教職員如此高調地「播獨」呢?難道教職員可以「攞正牌」在校園「播獨」?事實上,當不同的大專院校異口同聲地表示反「港獨」之際,但校園內出現「港獨」歪理的情況時而有之;如果繼續任由戴耀廷在港園「播獨」,筆者肯定受害的,就是一群被戴耀廷等「學者」煽動,然後走上街頭的年輕人。
無法例「可治」戴耀廷
其實,戴耀廷之所以如此肆無忌憚地「播獨」,多多少少也是因為戴耀廷恃著香港有言論自由、學術自由,所以認為自己只要在說話上加上「學術討論」的外衣,他就講甚麼都可以。可是,本港的《刑事罪行條例》當中,其實有訂明有關於煽動判亂的罪行,這些法例是否完全不適用於諸如戴耀廷的政客身上?這問題實在值得研究,因為當「港獨」歪風盛起而「播獨」之人完全沒有法律後果的話,能煽動青年「造反」而沒有刑責,戴耀廷等人又怎會不做呢?在這些禍港政客而言,香港越亂,他們能「分享」到的「政治紅利」就越大;至於這樣或會犧牲了被他們所煽動的青年的福祉,既然不是自己(政客們)的子女,這又有何重要呢?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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