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鐵「一地兩檢」方案擾攘多時,終於在立法會通過,高鐵「三步走」完成,意味香港段高鐵有望今年通車。可惜,盲反派在議會內玩「拉布」不特止,如今還有政客(諸如青年新政梁頌恆、社民連梁國雄)提出司法覆核,圖推翻立法會通過的方案。筆者質疑,「一地兩檢」方案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接納並授權的決定,真的能夠被反對派政客所推翻?又或者,即使反對派的「目標」是立法會決議,這又是否想觸發人大釋法的政治騷?
一地兩檢為人大授權
事實上,「一地兩檢」絕非僅是在立法會完成本地立法工作的方案,它也是早經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的方案;全國人大作為國家最高立法權力機關,其憲制地位可謂不容挑戰,其解釋和決定具有法律效力,甚至連《基本法》也是由全國人大所賦權,如今反對派要挑戰立法會決定,這不是也是在挑戰全國人大的權威嗎?
退一步講,若反對派的「目標」是立法會而忽略人大常委會決定,他們提出司法覆核,如果法庭受理司法覆核申請,例如爭論條例有否違反《基本法》第18條,但人大常委會早表明「一地兩檢」不違反相關條文,反對派是叫法庭推翻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嗎?又或者,如果案件去到終審階段,終院或會依據《基本法》第158條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釋法,屆時人大常委會的釋法會與當初決定不一樣嗎?這似乎不太符合現實。
說穿了 這是一場政治騷
無論是法院不受理、法院判反對派敗訴抑或最後提請人大釋法,可以預見的結果就是「一地兩檢」方案由人大常委會授權、亦表明過沒有違反《基本法》,反對派必然註定敗訴。那麼他們為何仍要執意提出司法覆核?原因有二,第一就是他們依然想盡力拖延高鐵通車,拖香港的後腿;第二,提出司法覆核對他們而言根本只是一場政治騷,他們可能認為,他們或許是怕自己如果「不做一點事」,市民會忘記他們吧!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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