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因暴動、襲警罪成被判監六年,雖然梁天琦人在監牢,但盲反派政客依然繼續「消費」梁天琦,其用意相當明顯,就是透過梁天琦「反政府」,兼藉著捧他為「義士」,繼續煽動青年做「政治爛頭卒」。近日,曾有「香江健筆」之稱的練乙錚在外國報章撰文,表示自己探望過梁天琦,還稱「他們(本土派)正試圖抵擋站在香港門口的野蠻人(They are trying to stop the barbarians at Hong Kong's gate)」;如果說到梁天琦等人那麼「英雄」,練乙錚為何不自己去做「義士」,或者鼓勵自己子侄去做「義士」呢?
「精人出口 笨人出手」的典範
練乙錚同其他盲反派政客一樣「追捧」梁天琦,筆者認為名符其實就是「精人出口,笨人出手」的最佳示範,他到監獄為梁天琦打氣,大家要問練乙錚等政客一些嚴肅問題,既然梁天琦等人「做對了事」,為何練乙錚自己又不去做呢?是否其他人的子女可以去衝、去犯法,自己以至自己的子侄最好就「安坐家中睇電視」呢?叫人出手總是容易,因為有事的時候,「有事的」也只是別人的子女,盲反派政客們最歹毒的用心,可謂莫過於此!
另一個問題,就是筆者看見練乙錚的文章用「輕微罪行」(minor offenses)形容梁天琦等人的罪,筆者不是甚麼法律專家,但以常理判斷,一班人追著警察窮追猛打,後退的「打」,倒地的「打」,見到警察就要「打」,就算有警察被導致身體有部份被打至永久傷殘都在所不惜,這果真是「輕微罪行」(minor offenses)嗎?筆者實在要問練先生一句,到底怎樣才算是「嚴重罪行」呢?他有否想過若果是在外國,除了犯案者會被重囚之外,這些嚴重襲擊者可能已經迫到警察要開槍射向暴徒呢?
警察克制 卻淪為「人肉沙包」
坦白講,相對於世界上很多地方的警察,筆者認為本港的警察算是極其克制了,他們到底做錯了甚麼,要被暴徒打至頭破血流?他們又到底有甚麼動作,令到自己被掟磚頭或者被「木板」所「招呼」?做人要有同理心,如果練乙錚被人打至頭破血流,筆者就算與練先生政見不同,也不會輕描淡寫,指這是「輕微罪行」(minor offenses)吧!
原圖:RT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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