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新界東北案一眾被告入獄時,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曾揚言「案底令人生更精彩」,大有美化犯罪行為、利用青年作「政治爛頭卒」的意味,事後楊岳橋被社會各界人士狠批;隔了不知多少個月,怯於社會的輿論壓力,楊岳橋終於「跪低」,就其「案底論」致歉。筆者認為,楊岳橋此等不斷直接或間接鼓勵青年「違法達義」的政棍,要道歉的事實在太多,當日若沒有這些所謂「法律精英」做違法青年的「最佳」後盾,那些青年會如此放膽地衝擊、違法甚至傷人嗎?
楊岳橋做的「好事」
尤記得在2014年違法佔領期間,一眾法律界人士甚至大狀黨的政客,不斷在佔領區表示可為被捕人士提供免費法律支援,著令那些在場人士被捕致電「XXXX XXXX」號碼找他們;而楊岳橋作為違法佔領義務律師團發言人,更曾揚言「你讀Law㗎大佬,你讀Law知道乜嘢係啱,乜嘢係錯,有啲嘢應該做,有乜嘢唔應該做!」,看到這些「驚人」語錄,原來讀Law的人是明知有人違法,不是叫他們不要以身試法,而是等他們被捕然後去「支援」他們?這難道是民主派在自由風氣盛行下,鼓勵他人自由「違法」的「特色」?然後,到他人入獄就表示「案底令人生更精彩」?楊岳橋這個間接鼓勵人犯法、留案底甚至坐監的政客,實在是太有意思了吧!
楊岳橋的「好事」,當然不只樂於眼白白看人違法再伸出「援手」的作風。在旺角暴動發生後,他表示自己「徹夜在旺角警署提供支援」,更質疑政府「為何要禁止小販趁農曆新年擺賣,令事件演變成激烈的警民對抗」,甚至批評「市民被執法人員打傷、警方無按程序胡亂向天開槍等行為,是法治社會不能接受」,好一個顛倒是非的典型政棍。
從政者有為 有所不為
作為一個大律師,楊岳橋或許不能選擇服務或支援甚麼「客人」,但作為一個「從政者」,一個深知法治為何物的立法會議員,他眼見有人違法,不勸告、不阻止、不作為,事後還要三番四次講出風涼說話,這是何等的可恥!如果案底令人生那麼精彩,他讀Law知道自己應該「做甚麼」,為何每次大家只會見到被政客煽動的青年衝擊,而永遠不會看見楊岳橋「精彩」地衝鋒陷陣?原因?大家心知肚明吧!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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