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明日就會恢復有關「一地兩檢」方案的二讀辯論,早前盲反派在限期前共提出了75項修正案,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作出裁決,最後批准了當中24項修正案,亦為辯論設下時限。盲反派認為有關安排「不公道」、「不可接受」,筆者則認為,「一地兩檢」方案作為關係到市民福祉的重要議案,絕不能讓立法會討論無止境地延續,而綜觀梁君彥的決定,亦絕對有其道理,做法非常公道。
梁君彥依法批准修正案
盲反派約有50項修正案被否決,盲反派「慣常地」指責梁君彥,筆者細看有關立法會文件,其實當中有些盲反派提出的修正案,根本就不可能納入辯論範圍,例如公民黨陳淑莊提出的一些修訂,根本不符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的《合作安排》,試問已經超出範圍的修正案,梁君彥又怎能讓立法會討論呢?
事實上,有些筆者認為根本不符合現實的議案,例如由陳志全提出,「引入有關內地派駐內地口岸區機構人員的罪行條文」,筆者記得陳志全提出有關內地人員的罰則非常「離地」,包括對離開內地口岸區的內地人員判罰1,000萬元,但梁君彥基於陳志全提出的修正案與《合作安排》的條文相關,所以亦批准就其修正案作出討論。總的來說,梁君彥就是在《合作安排》的框架以及符合《議事規則》的情況底下,讓議員提出討論範圍以內的修正案;可以想像得到,如果任由盲反派議員無止境地提出修正案再無止境地辯論,「一地兩檢」方案根本不會有討論完的一日。
設時限 最實際
另一個問題,就是應否就討論「一地兩檢」方案設下時限的問題。誠如民建聯主席李慧琼所言,過往多項具爭議性的條例草案,包括「最低工資」以及「競爭法」等,條文及修正案較「一地兩檢」為多,辯論時間約為40小時;而今次梁君彥給予36小時辯論有關議案,筆者認為已經有充分時間讓議員討論,這亦是一個實事求是的安排,盲反派議員若想討論不設時限,很明顯只是想拉倒議案,而非有心討論!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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