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行無常】「一地兩檢」應限時討論
【諸行無常】「一地兩檢」應限時討論

立法會下週三將會恢復「一地兩檢」方案二讀辯論,盲反派在限期前共提出75項修正案,這毫問疑問將是另一場浪費公帑的「拉布戰」。從傳媒報道可見,有些所謂「修正」根本是毫無道理可言,說是「玩嘢」亦不為過,例如「議會陣線」陳志全竟提出內地人員一旦進入非內地口岸區等,可判罰1,000萬元及監禁30年,凡此種種「修訂」,正常人都不會覺得合理,香港真的還要為了這些無聊人提出的無聊事,繼續無止境虛耗下去嗎?


議員有權提修訂 但必須合理


對於盲反派提出多項修正案,包括那些無聊且無意義的建議修正,運輸及房屋局亦去信立法會,指盲反派提出的修正案改變條例草案主題的效力,甚至與草案內容無關或離題、修訂無聊或無意義,以及違反《議事規則》,認為他們提出的修正案都不應該獲得批准。其實政府致函立法會就修正案提出意見並不常見,如今連政府也忍受不了,可想而知盲反派的「拉布」行為是何等過份。


筆者認為,議員的責任為監察政府施政,議政、論政以及對議案提出修訂,本來是無可厚非的;但大家要明白,立法會議員是「立法者」,他們提出的修訂若獲得通過,那些就是法例。一條法例如何才算得上公義呢?最簡單是規定合乎法治原則、罰則合乎比例,陳志全等人常將公義和法治掛在口邊,今日卻提出完全不符合比例的罰則,這不是政治操作和「盲拉布」又是甚麼?


立法會主席必須適時「剪布」


陳志全聲稱他提出的修訂是為「保障港人」,但他作出這些不合理也難以通過的修訂,說穿了就是要「拉布」,把有利於香港市民的民生措施拉倒,亦減弱了本港高鐵的效率。眾所周知,如果高鐵「一地兩檢」方案不能在今年七月通過,就要等到下個立法會會期再續議;問題在於,方案一到立法會就遇上「拉布」,然後可能一個會期又拖到另一個會期,當年創科局就被盲反派拖延了三年多,如果高鐵「一地兩檢」也是這樣,盲反派豈非可以把高鐵變成「廢鐵」?


為了讓高鐵、「一地兩檢」能順利上馬,筆者認為立法會主席絕對有必要為審議草案設定時限,議員必須嚴格遵守在限時之內發言,否則「一地兩檢」方案極難通過。面對盲反派無日無之的「拉布」行為,立法會方面實在有需要在議員發表意見以及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否則就算加開多少次會議也無濟於事。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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