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立法會議員公然於立法會「強搶」女政府人員手機,還要把手機搶到廁所「欣賞」一輪,事後一時說「獲得」手機,一時又說「取去」手機,就是偏偏不承認自己「搶」。雖然許智峯以至民主黨事後也就事件道歉,而民主黨更表示會把許智峯個案交予獨立紀律委員會處理,「會在21天內展開聆訊跟進事件,懲處可包括革除黨籍」;但今日有報章消息指,民主黨的紀律委員會根本未正式開始聆訊程序,還要考慮把聆訊無限期押後直至法律程序完成。明明說好了21日內處理,如今零進度還要拖延,民主黨在欺騙公眾嗎?
民主黨「搬龍門」!
想當初發生許智峯疑似「搶劫案」時,筆者見民主黨一眾中委成員站出來向公眾鞠躬道歉,表示紀律委員會將於21日內跟進事件,以為民主黨會嚴肅處理事件。原來,民主黨的所謂紀律聆訊,極可能只是鑑於當時「風頭火勢」而敷衍公眾;若真的要法律程序完成而民主黨再聆訊、「處理」許智峯,真的不知何年何月何日。
事實上,民主黨雖然在開初道歉、譴責許智峯,但其主席胡志偉在電視接受訪問時,已改口說支持譴責許智峯,不等於支持立法會的「讉責議案」,甚至認為許智峯「罪不致DQ」。種種跡象顯示,民主黨正在想方法一步一步地「縮」,待事件完全丟淡後,就算許智峯真的被法庭宣判罪成,他們一樣可以用「罪不致死」為由,「象徵式」懲處許智峯。
預計許智峯定可完成立法會任期
根據鄭松泰倒插國旗、區旗案的經驗,要完成許智峯案的法律程序,相信一年半載時間小不免,若許智峯罪成後要上訴,那麼到所有法律程序完成(上訴甚至是到終審),基本上許智峯已經可以「安全」完成整個立法會任期。退一步講,就算許智峯案的法律程序在年內完成,屆時有議員提出讉責議案,盲反派紛紛以「罪不致死」為由包庇許智峯,譴責議案亦難以通過,許智峯議席依然「穩如泰山」。所以,筆者斷言,許智峯與鄭松泰一樣,最後都會「甩難」;至於他下屆能否再代表民主黨參選港島區立法會選舉,則是另一碼子事。
原圖:Wenwe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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