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界非常關注嘅旺角暴動案,今日終於有裁決,被告煽惑暴動、暴動罪嘅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雖然無被告入煽惑暴動罪,但連同佢自己之前承認嘅襲警罪,佢最後都法網難逃,另有一項暴動罪罪成(仲有另一條暴動罪未達有效裁決)。廣男就覺得,今次法庭裁決正好證明,無論政客們有咩理由、理想有幾崇高都好,都可以用暴力宣洩不滿,當警察係「出氣袋」;而對於有說法指梁天琦係「義士」,廣男必須強調,梁天琦係罪犯,唔係咩「義士」!
梁天琦是暴力犯!
喺旺角暴動案發生後,廣男喺網上見到好多言論,有啲人話梁天琦係英雄,有啲人話梁天琦夠勇武。今日廣男上網,見到「港獨」組織「學生動源」話「天佑義士 天佑天琦」,廣男真係想同呢班「港獨」派斟酌下,當一班人為咗表達政治訴求,不惜暴力對待警察,請問佢哋「義」喺邊?話梁天琦英雄,佢又「英」喺邊呢?
睇番新聞報道,梁天琦喺旺角暴動當晚先向警員掟樽,再用腳踢向警員,之後仲要用木製卡板打向警員背部,該名警員畀人打到周身傷,仲要少少「永久傷殘」!有啲常識嘅人都會知道,就算平時行街見到人用卡板運貨,對腳係咁易撞到塊卡板都會好痛,而家梁天琦成塊卡板「車」去警員度,如果「車」中個頭,分分鐘會搞出人命,一班激進人士話梁天琦係英雄、「義士」,係咪即係鼓勵暴動,用暴力解決問題呢?
理念多崇高 行動也要守法
今次梁天琦被判暴動罪成,案件正好告訴大眾,無論任何人包括激進政客有咩政治訴求都好,都唔應該訴諸於暴力,而襲警更加係唔能夠接受,引用一句英文就係「The end doesn’t justify the means」,即係就算目標有幾崇高,都唔代表所使用嘅手段(例如違法、傷害到他人)係啱嘅。以後,如果有政客叫啲大家上街、用暴力,大家真係要深思,表達意見係咪要用暴力;亦要諗下為咗一時洩憤,既令他人受傷,又斷送自己一生前程,係咪真係值得。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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