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秉文觀新】違法就是違法
【秉文觀新】違法就是違法

青年新政「前」立法會議員梁頌恆、游蕙禎,因為夥同收名助理衝擊立法會會議廳,被控非法集結罪且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在判決時明言議員身份不是「護身符」,無論立法會主席當時趕二人離開的命令是否合法,法庭都只會考慮被告有否使用過分武力。換言之,無論是何許人、在何處地方,違法就是違法,倘若涉及暴力,更是不能輕輕放過。

不論身份 依法辦事

或許,梁頌恆、游蕙禎基於事發時他們還當自己是「立法會議員」,所以不惜使用暴力也要衝入立法會會議廳。但誠如裁判官所指,無論當時立法會主席的決定是否恰當,都不等於二人可以使用武力。筆者認為,從違法佔領以至梁、游衝擊案,都充滿著「違法達義」的影子,但這根本就是把訴求建築於暴力行為上的一大股歪風。

不論梁、游應否進入會議廳,筆者認為這都不是他們衝擊、使用武力的理由。試想像一下,如果有人不滿意立法會主席裁決可以使用武力的話,他日在立法會以至其他地方,其他盲反派人士又是否可以因為不滿意政府政策或行政命令,就作出衝擊、暴力甚至傷害他人的行為呢?故此,姑勿論盲反派人士有甚麼目的,訴諸暴力的行為也不能合理化自己的暴力!

盲反派應就案件反省

今次梁、游案的判決,筆者認為十分值得盲反派借鏡甚至反省,是否立法會議員就可以為所欲為?不!是否有政治訴求就可以使用暴力?答案也是不!若盲反派一眾人士再不反省,檢討自己的行事手法,筆者相信,他們當中的激進份子很快就會成為梁、游的「翻版」。更重要的是,市民看見盲反派一言不合只會把衝擊、暴力手法表達訴求,最終亦只會唾棄他們。

說到這裡,筆者亦要為案件中受影響、受傷的立法會保安說句公道話,他們基本上只是忠於執行立法會的命令,絕無必要因為個別政客的想法而被衝擊甚至襲擊,盲反派如果還奉行「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方針,就應該切身處地想一想,如果他們是立法會保安,無故被政客衝擊甚至襲擊一輪,這算是和平?這又算是公義嗎?

原圖:大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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