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呃拐騙」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因為喺立法會強搶女EO手機,搞到自己畀警方拘捕件事嘅對錯本身就清清楚楚,不過「執迷不悟」嘅許智峯似乎仲認為自己好啱咁,佢喺被捕獲釋之後接受傳媒訪問,就感謝支持佢嘅人,話自己從政嘅決心同社會公義嘅堅持唔會改變,但喺技巧同方法上會「經一事長一智」。佢咁講法,佢唔係仲係覺得自己搶嘢係為咗正義,只係「手法」上有問題呀?!
從來都不知錯
老實講,囍雨一直都係覺得許智峯對於搶手機根本從來都無乜悔意,事關佢喺事後,一時話自己「獲得」手機,一時又話攞咗去,明明係「搶」佢偏偏唔肯認,就算最後出嚟公開道歉,都仲要屈政府人員侵犯私隱,橫睇掂睇都唔似係認錯,而似係話畀人聽政府唔啱,佢只係「方法」有問題啫!而家仲想暗示自己為「公義」,貫徹盲反派「只有人哋錯,冇自己唔啱」嘅野蠻Style!
對於社會公義點定義,當然係各有睇法啦,但囍雨必須要指出,許智峯「搶」手機絕對唔係公義嘅,第一如果唔係你班友係咁搞流會同「拉布」,政府又駛乜派人「睇住」立法會;第二就係就算許智峯個人唔喜歡被政府人員記低出入時間都好,咁絕對唔代表許智峯可以「搶」手機喎。囍雨極度懷疑許智峯係唔知道公義點解嘅,起碼囍雨留意咁耐時政新聞,從來未聽過有人公然「搶劫」,然後仲畀人讚佢係為「公義」先囉!
私隱專員證政府做法有理
其實,對於許智峯「強搶」手機一事,私隱專員黃繼兒早前都回應過,政府派人去立法會做嘢根本冇犯法,因為有關職務涉及重大嘅公眾利益,而議員身處嘅立法會又唔屬於私隱期望高嘅地方,收集資料地點更加喺公眾地方位置,唔係咩敏感個人資料。換句話說,政府做法完全冇問題,而家只係有盲反派嫌疑犯為咗開脫自己嘅罪行,老屈政府人員。
當盲反派係咁話許智峯已經認錯或者「罪不致死」嘅時候,囍雨覺得大家真係要平心靜氣睇下件事,如果一個立法會議員光天化日喺立法會搶嘢、偷睇人私隱,之後一邊「道歉」但又一邊屈政府唔啱,呢個人真係適合繼續做立法會議員?大家真係要睇清楚件事。
原圖:Takungp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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